|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25-1010415280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0-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学生阳光体育四项联赛组委会关于印发2025—2026年度浙江省学生阳光体育四项联赛竞赛规程及相关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浙江省第17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丽水赛区)暨丽水市第14届校园足球联赛有关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二、协办单位
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丽水市体育场馆中心、丽水第二高级中学、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
三、执行单位
丽水市浩博文体有限公司。
四、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和市直属有关学校代表队。
五、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定于11月3日至17日在丽水市区举行。
六、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县(市、区)学校代表队必须于2025年10月29日前将《浙江省第17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丽水赛区)暨丽水市第14届校园足球联赛报名表》、《浙江省第17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丽水赛区)暨丽水市第14届校园足球联赛照片单》和全体队员合影 PDF盖章电子材料和word版本电子稿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报送邮箱:642300355@QQ.com,市直学校直接发送至该邮箱。联系人:管伟梁,联系电话:15925731128。
2.各队报名后的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换;未报足名额的不得补报。
(二)报到
1.各参赛队伍小学组于11月3日上午11:00前,到丽水好好廷酒店(寿尔福北路688号)报到。初中组于11月7日上午11:00前,到丽水万廷大酒店(丽阳街699号)报到。中职组于11月13日上午11:00前到丽水好好廷酒店(寿尔福北路688)报到,高中组于11月13日上午11:00前到丽水万廷大酒店(丽阳街699号)报到。联系人:田乐檬,联系电话:18157888913
2.小学组于11月3日13:30,在丽水好好廷酒店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议。初中组于11月7日13:30,在丽水万廷大酒店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议。高中、中职组于11月13日13:30,在丽水好好廷酒店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议。
七、赛程安排
1.小学组于11月3日下午开始比赛。11月4日-6日,每日8:30—21:00比赛。以上时间,以秩序册为准。
2. 初中组于11月7日下午开始比赛,11月8日—12日,每日8:30—21:00比赛。以上时间,以秩序册为准。
3. 高中、中职组于11月13日下午开始比赛,11月14日—17日,每日8:30—21:00比赛。以上时间,以秩序册为准。
八、报到需提交材料
(一)各参赛队报到需提交下列材料:①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可以用临时身份证或取证凭条);②运动员3个月以内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③运动员、教练员、领队意外伤害保险证明;④学校盖章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二)提交《浙江省第17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丽水赛区)暨丽水市第14届校园足球联赛安全风险责任书》(附件2)至会务组统一备案。
九、安全管理
(一)各个代表队须由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担任领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每场比赛领队需到场组织。领队有特殊情况可向组委会提交书面委托书,委托除球队其他职责人员外的学校中层干部代为管理。领队未到场(或未全程在场),该场比赛判负。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如领队未到场的,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二)各代表队要全程加强安全教育,制订完善安全预案,高度重视比赛期间和往返路途中的各项安全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十、其他事项
(一)食宿安排
1.各代表队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费用由各代表队自行结算(住宿宾馆:好好廷酒店(房费:269元/间/夜 含一房双早)万廷大酒店(房费:289元/间/夜 含一房双早) ;就餐餐标统一安排自助餐,每人每天100元/两餐)。酒店往返赛场的交通由比赛后勤组负责。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15990888717。
2.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
(二)为增进各队之间的交流与友谊,提升赛事文化,要求每个参赛学校要有队旗,队旗需含学校标识、校(队)名,尺寸在 30cm×30cm 以内的三角旗,各队准备 5-6 面。鼓励为球队命名,规则为“校名+队名”。各队在比赛的过程中应听从裁判员的引导,完成各项赛事礼仪。
(三)其他事项根据相应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浙江省第16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丽水赛区)暨丽水市第13届校园足球联赛安全风险责任书
2.ZSFL浙江省第17届中学生校园足球联赛丽水赛区
暨丽水市第14届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3.丽水市第14届校园足球联赛比赛报名表
4.丽水市第14届校园足球联赛照片单
5.球队集体照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
2025年ZSFL浙江省第17届中小学生
校园足球联赛(丽水赛区)暨丽水市第14届
校园足球联赛安全风险责任书
一、本队(指参赛的各县市区教育局及直属学校代表队,下同)自愿参加2025年11月3日—17日举行的2025年ZSFL浙江省第17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丽水赛区)暨丽水市第14届校园足球联赛,并签署责任书。
二、本队已全面了解并同意遵守组委会所制定的各项工作规范及纪律要求,充分了解本次比赛可能出现的风险。在比赛前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上交体检报告,确认参加比赛人员身体状况符合条件,且已准备必要的安全健康防范措施。
三、本队同意接受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且同意对非浙江省第17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丽水赛区)暨丽水市第14届校园足球联赛原因造成的伤害等任何形式的损失,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四、本队在浙江省第17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丽水赛区)暨丽水市第14届校园足球联赛期间,听从组委会安排,遵守比赛纪律,落实安全责任,保证比赛安全有序进行。
参赛单位名称:
负责人签字: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市直学校直接盖学校公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2
ZSFL浙江省第17届中学生校园足球联赛
丽水赛区暨丽水市第14届校园足球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二、协办单位
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
丽水市体育场馆中心
丽水第二高级中学
丽水市职业职业高级中学
三、执行单位
丽水市浩博文体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地点
2025年11月3日至17日在丽水市区举行。
五、参加单位
由各县(市、区)、市直属各组别冠军队、上届市比赛各组别前3名(不占所属县、市、区名额)参加。
六、比赛分组
小学男子甲组(五、六年级)、小学男子乙组(四、三年级)、小学女子甲组(五、六年级)、小学女子乙组(四、三年级)、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高中男子组、中职男子组、高中(中职)女子组。
七、赛制说明
小学组为5人制比赛,实行“室内5人制足球规则”及相关条款。初中组为8人制比赛,实行8人制足球规则,换人执行3+1次规则。高中、中职组为11人制比赛,实行11人制足球规则,换人执行3+1次规则。
比赛 形式 | 球员 数量 (人/队) | 换人 规则 | 场地大小 (宽x长)(m) | 比赛 时间 | 中场 休息 | 球 | 球门大小 (高x长)(m) |
5人制甲组 | 12 | 不限 | 15-25×25-42 | 20’×2 | 5’-10’ | 4 | 2×3 |
5人制乙组 | 12 | 不限 | 15-25×25-42 | 15’×2 | 5’-10’ | 4 | 2×3 |
8人制 | 16 | 3+1 | 40-50×60-70 | 30’×2 | 10’ | 5 | 2×5 |
11人制 | 20 | 3+1 | 45-90×90-120 | 40’×2 | 15’ | 5 | 2.44×7.32 |
八、参赛学校(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省内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高中、中职(运动训练专业除外)〕、初级中学(初中)。各类教育集团下属的分校(校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以分校或校区名义参赛,不得以集团名义联合组队参赛。
(二)参赛学生原则上需拥有浙江省户籍,并办理第二代身份证。但外省籍(包括港澳台籍)学生,参赛前在我省连续就读满二年(信息表中有显示或提供佐证材料)的允许参赛。凡双重户籍、身份证、外国籍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三)参赛学生必须拥有该校学籍。任何学籍变更,必须符合《2025-2026年度浙江省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参赛资格规定》,否则不得参加比赛。双重学籍、多重学籍,不得参加。
(四)参赛学生的年龄及年级标准:
1.高中为2007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
2.初中为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
3.小学甲组为五、六年级,年龄为2013年9月1日至
2015年8月31日出生,小学乙组为四、三及以下年级,年龄为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五)高中阶段(高一当年9月1日到毕业当年6月30日),凡代表学籍所在学校以外的单位(体育俱乐部、体校或其他学校等)参加省级或全国(或含全国分区)比赛(以比赛报到日为准)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联赛。
例外:受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抽调代表所属区域参加的相关赛事的不受限制。
初中或小学学段学生,曾违规(指违反该赛事的参赛资格规定)代表非学籍所在学校或单位参加比赛,不得参加该学段比赛。
(六)曾以不同学籍、年龄、姓名参加全国、省、市比赛的学生,不得参加该学段比赛。
(七)比赛报到时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籍信息表等规定材料的,不得参加比赛。
九、竞赛办法
(一)如果各组别报名队数小于6支球队,则进行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列最终名次。各组别报名队数如果达到6支队伍即“分两个阶段进行”。
(二)若“分两个阶段”则按以下方法进行:
1.若报名队伍少于6支,则采取单循环比赛赛制,多于6支(含6支)少于8支(含8支),第一阶段分A、B两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分组按上届比赛前二名为种子队,分别进入A、B组,其余参赛队伍抽签入组;第二阶段,各小组的前两名进入前四名进行半决赛,胜者决1—2名,负者决3—4名,各小组的第3、4名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决5—6名。
2.若报名队伍9-12支,第一阶段分A、B、C三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分组按上届比赛前三名为种子队,分别进入A、B、C组,其余参赛队伍抽签入组;第二阶段,各小组的前两名及成绩最好的两个第三名进入前八名,进行四分之一比赛,胜者进入前四名进行半决赛,胜者决1—2名,负者决3—4名,四分之一比赛负者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决5—6名。
3.若报名队伍多于12支,第一阶段分A、B、C、D四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分组按上届比赛前四名为种子队,分别进入A、B、C、D组,其余参赛队伍抽签入组;各小组的前两名进入前八名,进行四分之一比赛,胜者进入前四名进行半决赛,胜者决1—2名,负者决3—4名,四分之一比赛负者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决5—6名。
(三)决定名次办法:
每场均决出胜负,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平局则采用点球决胜方式分出胜负,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红黄牌扣分少者,名次列前; 每张黄牌扣1分,每张红牌扣3分,同一人一场比赛中连续黄牌 (1+1)按红牌计。
(7)若仍相等则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四)竞赛规则相关规定:
1.比赛中运动员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小组赛黄牌记录不带入第二阶段比赛。
2.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规定人数时,比赛自然中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含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3.如遇特殊情况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时,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剩余时间(包括罚点球)直至比赛结束。
4.每队必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上场比赛时的号码必须与报名表所填号码相符,号码不清楚或重号、无号者不得上场比赛。
5.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着统一比赛服装、足球袜、皮面胶钉足球鞋和护腿板。场上队长自备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6.各个代表队须有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带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每场比赛领队需到场组织,领队未到现场,本场比赛0︰3判负。
十、报名
1.小学男子、女子组: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12人。
2.初中男子、女子组: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16人。
3.高中(中职)男子、女子组: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20人。
4.所有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学籍信息表、所有运动员3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意外伤害险投保凭证(每人保额不低于人民币壹拾万元,并附加壹万元的医疗保险)报到,赛区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5.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代表队必须于2025年10月29日前将《丽水市第14届校园足球联赛比赛报名表》、《丽水市第14届校园足球联赛照片单》和全体队员合影 PDF盖章电子材料和word版本电子稿报送邮箱:642300355@QQ.com。
十一、奖励办法
(一)获得本次联赛各组别冠军、亚军、季军、4—6名的球队授予团体奖牌或奖杯,全体队员授予证书。
十二、资格审查
(一)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丽水赛区比赛成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律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纪律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二)凡对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纪律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与事实不符,申诉费将上交大赛组委会。
(三)凡是被查出资格有问题的参赛队,将取消继续参加比赛的资格(已赛成绩不计),同时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十三、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车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十四、其他规定
(一)所有参赛队必须投保“人身意外保险”(每人保额不低于人民币壹拾万元,并附加壹万元的医疗保险),时间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不得参赛。
(二)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各参赛队要落实好安全防控措施,加强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制订完善安全预案,加强全程管控,确保参赛师生安全。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3
丽水市第14届校园足球联赛比赛报名表
单位 | 代表县(市、区) | ||||||||
单位地址 | 参赛组别 | ||||||||
领队 | 手机 | 主教练 | |||||||
教练 | 教练 手机 | 主教练 手机 | |||||||
医生(工作人员) | 联系电话 | ||||||||
序号 | 姓名 | 号码 | 身高(cm) | 体重(kg) | 身份证号 | ||||
1 | 1 | ||||||||
2 | 2 | ||||||||
3 | 3 | ||||||||
4 | 4 | ||||||||
5 | 5 | ||||||||
6 | 6 | ||||||||
7 | 7 | ||||||||
8 | 8 | ||||||||
9 | 9 | ||||||||
10 | 10 | ||||||||
11 | 11 | ||||||||
12 | 12 | ||||||||
13 | 13 | ||||||||
14 | 14 | ||||||||
15 | 15 | ||||||||
16 | 16 | ||||||||
17 | 17 | ||||||||
18 | 18 | ||||||||
填表人 | 填表日期 | ||||||||
单位 盖章 |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 ||||||||
附件4
丽水市第14届校园足球联赛照片单
学 校:
领 队: 手机:
主教练: 手机: 教练: 手机:
姓名 | |||||
照片 | |||||
姓名 | |||||
照片 | |||||
姓名 | |||||
照片 | |||||
姓名 | |||||
照片 |
附件5
球队集体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