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26-1010457195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1-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直属幼儿园:
为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大力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快构建覆盖面广、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丽水市本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丽教直〔2018〕16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市本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认定工作小组
组 长:阙柳顺
副组长:俞伟毅 徐 琳 詹 鑫 傅美燕 陈希鹏
成 员:郑九亮 陈长安 吴慧萍 姜 煜 蒋小仕
二、认定对象
市本级提出申报认定的民办幼儿园。
三、认定时间
2025年1月-3月(线上、线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认定流程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市本级民办幼儿园向浙江省教育政务网上提出申请,提交《丽水市本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申请表》及所需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2.审核认定。市教育局成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的民办幼儿园进行资料审核、实地考察和评审,初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3.公示公告。对初步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在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
4.发文备案。经公示后确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进行发文备案,并报送有关部门。
附件:丽水市本级2025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申请表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丽水市本级2025年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申请表
基 本 情 况 | ||||||||||||
幼儿园名称 | 办学性质 | 办园 等级 | ||||||||||
幼儿园地址 | ||||||||||||
园长 姓名 | 是否持 上岗证 | 联系电话 | ||||||||||
年检 情况 | 保教费 (元/月) | 伙食费 (元/月) | ||||||||||
办 园 规 模 | ||||||||||||
规模 | 托班 | 小班 | 中班 | 大班 | 其它 | 合计 | ||||||
班数 | ||||||||||||
幼儿数 | ||||||||||||
师 资 情 况 | ||||||||||||
人数统计 | 学历统计 | |||||||||||
专任 园长 | 专任 教师 | 保育员 | 其他 | 合计 | 专科及以上 | 专科 以下 | ||||||
专任教师 持证率 | 专任教师 年平均收入 | |||||||||||
教职工缴纳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情况 | ||||||||||||
认定基本条件自查情况 | ||||||||||||
幼儿园 审批时间 | ||||||||||||
资产管理是否符合情况 | ||||||||||||
办园行为 是否规范 | ||||||||||||
财务管理 是否规范 | ||||||||||||
收费是否 合理 | ||||||||||||
幼儿园平安校园等级建设情况 | ||||||||||||
幼儿园承诺 |
本申请表内容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幼儿园(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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