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是新时期新阶段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有力抓手,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工作规划》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产物,通篇体现了发展是第一要义、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的科学理念。《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 年实施办法》、《丽水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 年实施细则及责任分工》是对《工作规划》的深化和细化,进一步回答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什么方向、抓什么工作和怎么抓的问题。它的出台非常及时,非常必要,非常贴近基层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现实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必须全面领会其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把它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党的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根本是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以廉政文化“六进”为抓手,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要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既要突出制度的管用,又要突出制度的执行,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执行制度不严格、不到位或制度不落实等行为,追究不落实的人和事,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力。要充分发挥监督的约束作用,以加强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为重点,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和党内监督,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发挥惩处的治本作用,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对问题不藏、不掩、不护,坚持有什么查什么,增强惩治的威慑力。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结合莲都实际,关键是要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这两个重点。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的主题来抓。区委一直十分重视干部作风建设,2006年,莲都区就在全市率先开展了作风建设活动,去年又开展了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干部作风有了明显好转,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但干部作风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下一步,要认真落实好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将作风建设体现在项目推进、破解难题、改善民生等一系列重点工作中,切实解决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切实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深入推进“住村联心”工作,把它作为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项长效举措来落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这几年我们查处的村级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看,基本上都是在村级财务上出了问题,这也是造成群众上访的一个重要因素。下步必须紧紧抓住村级财务管理这个关键,认真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村账乡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从源头上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抓好村级民主监督委员会建设,在试点的基础上,明年要基本覆盖全区各村,真正做到让民参与、使民知情、由民决策、请民监督,确保村级权力规范行使。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换届后的村级班子建设,教育、培训、管理多管齐下,着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工作扎实、群众信任、组织放心的村级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