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7年3月19日至3月28日,在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公开挂牌出让丽水大饭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1、土地坐落:南外环线以北、大溪以南(详见书面资料)
2、土地用途:餐饮旅馆业用地。
3、出让年限:40年。
二、地块规划指标:
|
土地出让面积(M2) |
总建筑面积(M2)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挂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82310 |
≤26700 |
≤20 |
≥70 |
4380 |
1750 |
注:土地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 挂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相应经济实力的企业、社团或个人。
四、 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挂牌竞买者,可于2007年3月19日至3月27日前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个人参加挂牌竞买的,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并交纳报名资料费100元,领取挂牌出让资料。
2、报名地点: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3、挂牌保证金:挂牌保证金须于2007年3月27日下午4时前到达丽水市国土资源局账户。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可以抵冲出让金,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七、 相关事项详见挂牌资料:
联系人:潘先生 张女士
咨询电话:0578-2668127 2292505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