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土告字[2007]13号
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丽水市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水阁工业区商贸中心09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附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三级以上(含暂定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8月2日至2007年8月10日,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交纳报名资料费1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8月2日至2007年8月10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14日下午5时止。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8月14日下午5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8月15日上午10时在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举办。
七、本次拍卖竞买人不足三家或拍卖不成交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从2007年8月15日至8月27日17时止。
联系电话:0578-2292511 2274390
联系人:潘女士 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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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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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中心09地块 |
水阁工业区 |
48753 |
≤2.2 |
≤30 |
≥30 |
商业40住宅70 |
7600 |
3000 |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