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看守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工作责任心强,自愿从事看守羁押工作。
2、具有丽水市范围常住户口。
3、男性,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1973年1月1日至198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5、共产党员、退伍军人、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特殊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3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丽水市公安局大门口(大洋路220号);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它相关证件及复印件2份、1寸免冠照片2张;
4、招聘程序包括面试、体检、政审等(时间、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招聘后的待遇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含月考核奖)为800元左右,值班费另计,养老、生育、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联系电话:2786420 2786125
丽水市看守所
二○○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