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丽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责任心强。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法律、计算机、文秘专业毕业。
4、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005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5、要求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3年5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选调方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和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和资格审查:
①报名时间:2008年5月14日——2008年5月16日。
②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19楼1908办公室(花园路1号)。
③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自行下载打印),附推荐或自荐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开考。
2、考试:
①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申论和行政能力测试两门。笔试每门实行百分制,总分200分(计算笔试总成绩时,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选调计划数的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数1:1比例按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体检、考察放弃的,视作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选调: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发现拟选调人员有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没有出现问题的,根据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未到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的,自动取消选调资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5、咨询电话: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91339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