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丽水市审计局关于要求申报抗震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的通告 | |
| | |
| | |
|
|
| 2008-05-28 08:57:52 |
|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 级地震,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各界和海外通过各种形式积极捐款捐物,为抗震救灾提供了强大的物质保障。为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监管,保证抗震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丽水市审计局及时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对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审计监督工作。目前,除了各级民政部门和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机构外,不少社会组织或个人自行组织举办募捐活动。为使所有捐赠资金和物资能全部用于抗震救灾,保证捐赠活动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未通过各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法定接受捐赠机构,由社会组织和个人自行组织募集活动,且所募集资金和物资未上交上述法定接受捐赠机构的,必须于5月30日前向丽水市审计局或当地审计机关申报,申报内容包括组织单位或个人名称、募集方式、募集对象、募集资金和物资总额、募集资金和物资去向等情况。
申报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当地审计机关申报。丽水市审计局电子邮箱地址:shengys@Lishui.gov.cn。各县(市、区)审计局申报邮箱地址请查询当地审计机关门户网站。
二、欢迎社会各界及时向审计机关举报各种自行组织的募捐活动。丽水市审计局举报电话:0578-2091501、2091506。各县(市、区)审计局举报电话请查询当地审计机关门户网站。
丽水市审计局
2008年5月27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