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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公安局关于招聘信息操作员的公告



  丽水市公安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操作员1名(女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本市范围常住户口。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五官端正,身高158厘米以上。
  4、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83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一定医学基础知识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08年8月19日一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原丽水市公安局大院内(大洋路220号)。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免冠照片2张。
  4、招聘程序包括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有关时间、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招聘后的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统一签定劳动合同。基本工资暂定为每月900元,视表现情况发放月考核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

  联系电话:2786305、2786125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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