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局因工作需要,拟向全市范围内招考聘用出租车治安管理协警21名(其中女性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工作责任心强,自愿从事保卫工作。
2、具有本市范围常住户口的公民。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双眼裸视视力4.8以上(含4.8)。
4、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83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出生),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退伍军人、原从事公安保卫工作的,有计算机(电脑)技术专长或法律专业毕业的优先录用。
二、招聘的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8年8月23日到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原丽水市公安局门口(大洋路220号)。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免冠照片2张。
4、招聘程序包括体能测试、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有关时间、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招聘后的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统一签定劳动合同。基本工资暂定为每月900元,视表现情况发放月考核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联系电话:2786303、2786125
联系人:吴朝华 2786292
丽水市公安局
二00八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