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丽政发〔2002〕216号),经过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业组评议、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现对拟推荐授奖的 2008年丽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项目予以公示,征求异议。
自公示之日起15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列的项目(拟授奖的内容、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有异议的,均可书面向市科技局提出。为便于进行核实、查证,并及时反馈核查情况,提出异议的个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电话。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负保密责任。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已处理妥善的项目,提交市政府审定。
通讯地址:丽水市灯塔街157号(科技大楼308室)
邮编:323000
联系人: 李 林 联系电话:0578-2132708
丽水市科技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