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招聘2名驾驶员(临时用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刑事处分和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含亲属)。身体健康,工作认真,吃苦耐劳。
2、男性,高中以上学历,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莲都区常住户口。
3、持C1及以上驾驶执照3年以上,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未发生过交通事故。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10日至1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三楼人事处。
3、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书、近三年未发生交通事故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1份。
三、招聘程序
经路试、面试、政审、体检后,择优录用。在同等条件下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四、招聘后待遇
招聘后实行用工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工资、福利待遇按本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2127787、2123790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