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卫生是健康的保障,文明是进步的标志。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创造整洁、卫生的生存环境,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秩序,是每一个市民的共同心愿和精神追求。
我市2002年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城市,2005年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今年,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为加快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丽水新跨越的战略部署,制定2008年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核考核、2011年建成国家卫生城市的规划目标。为此,我们号召全体市民: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到“创卫”活动中去,关心“创卫”,支持“创卫”、参与“创卫”,主动为“创卫”献计献策。
从我做起,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倡导文明,革除陋习,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乱倒垃圾污物,垃圾入箱入筒,不从事有碍公共环境卫生的活动。
从今天做起,以文明市民的标准来要求自己,遵守公德,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市容环境整洁,爱护公共设施,塑造丽水城市新形象,做到不乱堆乱建,不乱停乱放,不乱贴乱画,不在公共场所乱摆摊乱设点,自觉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和公共交通意识,积极参与健康教育活动,养成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方式。
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落实“门前屋后三包”责任,倡导文明经营,抵制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与生活用品,保持生活和工作场所整洁、及时清除垃圾,消灭“四害”,圈养畜禽,拴好犬链,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我们人人争做城市卫生保洁员和城市卫生监督员,我们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秩序,我们坚决制止损害城市形象的不良行为,我们积极监督举报脏、乱、差现象,为维护美好、整洁的城市卫生和管理秩序作出个人微薄的努力和贡献!
尊敬的市民朋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件非常好的事,也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携起手来,为创建卫生城市,为建设生态文明,为打造令人遐想神往的“艺术之乡、浪漫之都、休闲胜地”而努力奋斗!
丽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组
二○○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