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在丽水市范围内招聘驾驶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
驾驶员1名,身份为人才派遣制聘用员工。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分和党政纪律处分,没有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身体健康,工作认真,吃苦耐劳,无直系亲属在丽水市移民办公室工作。
2、男性,高中以上学历,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丽水市户籍。
3、体检要求符合浙江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4、持C1以上驾驶证,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且近三年未发生交通事故(以交警对交通事故处理记录为依据)。
三、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书、近三年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证明、3年以上驾驶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地点:丽水市移民办公室(丽水市行政中心主楼二楼0240室),咨询电话:2091716;报名时间:2009年9月27日至2009年10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受理)。
四、录用办法
经面试、政审、体检后,择优录用。
五、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编外用工执行。按有关规定享受出车标准补贴、出差补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