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因工作需要,拟在丽水市区范围内招聘聘用工:
一、招聘人员:
财会内勤岗位人员1名,其它综合岗位人员3名。
二、 招聘条件:
(一) 财会内勤岗位: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综合素质优秀;
2、丽水市户籍,女性,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有会计资格证及工作经历者优先;
4、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文秘功底及工作经验。
(二)其它综合岗位: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综合素质优秀;
2、丽水市户籍,男性,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大专以上学历,环境保护类专业或者化工类专业,持C1驾驶证;
4、在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优先。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地点在丽水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水阁工业区遂松路供电大院内附楼二楼)。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1寸照片二张。
(二)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5日(节假日不受理)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报名截止后,我局将尽快资格筛选,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我局将采用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信息不全或与事实不符,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0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