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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丽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通知》(浙人公〔2006〕263号)精神,2007年全市各级机关公开考试录用部分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7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345名,其中市、县(市、区)党政机关91名,公安机关45名,法院25名,检察院26名,省垂管部门75名,乡镇机关83名(其中选拔录用优秀村干部到乡镇机关12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rs.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rsj.lishui.gov.cn)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

1、2007年丽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丽水市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06年11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丽水市外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07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担任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和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职务满2周年的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到2006年12月31日止),属于组织招聘到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由组织委派到农村担任上述职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能报考。在2005年、2006年全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面试资格复审前,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小学教师报考公务员,本人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7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07年2月2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0年11月19日至1988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人民警察年龄为18至30周岁(1975年11月19日至1988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面向村干部选拔录用乡镇公务员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3、报考人民警察的,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8以上,其中报考法律、医学检验、法医、中文、计算机、英语等职位(专业)的,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以上。报考公、检、法(含森林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总分必须达到180分以上;

4、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到乡镇机关的,要求任职期间本村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本人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招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考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

(一)报名

全部采取网络报名及缴费确认,村干部上网操作有困难的,可与当地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根据安排,集中上机操作。

1、注册并报名

时间:2006年11月12日0时――11月19日24时。

网址:http://gwy.zjrs.gov.cn(浙江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专业)报名,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专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不作初审。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06年11月20日0时――11月22日24时。

工作人员对网上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专业)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将说明理由。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06年11月23日0时――11月2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专业);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26日12时。

4、上传照片及缴费确认

时间:2006年11月27日9时―― 12月5日16时。

(1)考生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http://gwy.zjrs.gov.cn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

(2)考生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4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 格式,照片为15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3)工作人员对上传的照片在半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考生可上网查询审核结果;

(4)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并在该网站查询是否成功。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6年12月30日0时――2007年1月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2)报考人员必须在11月12日――11月19日期间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专业)进行报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专业)为准。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5)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应于12月4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中心(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3515),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

(7)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专业),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专业)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07年1月7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采用公安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选拔题本》和标准,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农业农村工作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笔试结束后,全省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按招考职位计划的一定比例(招考计划5名及以下的按1:3,6名及以上的按1:2),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三)调剂

笔试结束后,有关县(市、区)在招考报名阶段由于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的规定比例而被核减或取消的招考计划,需要调剂的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全市范围内笔试合格人员中符合招考条件的可参加调剂报名,有关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招考职位(专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参加调剂人数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该调剂计划将核减或取消。

已入围原职位(专业)面试的报考人员,若报名参加调剂并被确定入围调剂职位(专业)面试的,视作放弃原职位(专业)面试资格,并须书面告知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有关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将在未进入面试的原职位(专业)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四)面试

面试由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向报考机关同级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专业)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面试前,对报考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07年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优秀村干部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乡镇党委推荐书》(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按报考单位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逾期不受理资格复审,视作个人放弃。

(五)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由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按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考职位(专业)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报考人民警察职位按1:1.5,报考其他职位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分别由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报考公、检、法(含森林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国家规定执行。报考人民警察的,在体检后进行体能测评,测评时间、地点由市、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浙人干〔1996〕95号)、《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浙人干〔1995〕82号)、《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浙人干〔1998〕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职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上公示(从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的,应同时在所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市本级:市人才中心 (括苍路537号,原军分区大院) ;

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丽青路25号);

龙泉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行政中心八楼);

缙云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行政中心二楼);

青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府大院);

云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府大院);

景宁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民中路165号);

庆元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府大院);

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北街206号四楼);

松阳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新华路58号)。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2098677;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2091235;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278057;龙泉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7262228;缙云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3312205;青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6822270;云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5121631;景宁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5082957;庆元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6122610;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8122317;松阳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8063903。

举报投诉电话:2098626      

举报地点:丽水市纪委、监察局

举报网址:www.lsjw.gov.cn(绿谷廉政网)

招考计划附后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1:2007年丽水市直公务员需求计划表
附件2:2007年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录用乡镇公务员需求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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