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决定: 沈仁康同志任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陈满兴同志任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免去吕子春同志的丽水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中 共 丽 水 市 委 200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