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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仁康等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丽干任﹝2006﹞14号



    市委决定:
  沈仁康同志任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陈满兴同志任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免去吕子春同志的丽水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中 共 丽 水 市 委
  200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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