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决定: 叶寿生同志任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隆晓明同志任中共丽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丽水市民政局纪律检查组组长,免去其中共丽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丽水市卫生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 郑志满同志任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徐向东同志任中共丽水市人民医院委员会书记; 陈美华同志任中共丽水市人民医院委员会副书记,中共丽水市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 周国梁同志任中共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中 共 丽 水 市 委 200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