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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伟达、杨延明同志免职的通知
丽干任〔2008〕17号



市委决定:


免去陈伟达同志的中共丽水市公安局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杨延明同志的中共青田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中 共 丽 水 市 委

2008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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