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决定:
杨延明任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调研员,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副局长、调研员职务;
陈伟达任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调研员,免去其丽水市公安局副局长、调研员职务。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