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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丽政办发〔2005〕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市委建设"平安丽水"的战略部署,以实现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为目标,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市各类事故四项指标呈"三降一升"的态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全市工作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市直单位已突破市政府下达的部分控制指标,特别是进入第三季度,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呈明显上升态势,职工死亡人数已逼近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全市安全生产不容丝毫松懈。现将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如下:
  一、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据统计,1-9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099起,死亡313人,受伤2473人,直接经济损失161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减少825起,死亡减少63人, 受伤增加164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511万元, 分别下降28.2%、16.8%、上升7.1%、下降48.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5起,死亡21人,同比分别下降44.4%、27.6%。
  (一)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1.事故死亡人数及财产损失指标执行情况。各类事故死亡313人,占控制指标的63.2%。其中: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死亡55人,占控制指标的94.8%;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56人,占控制指标的62.6%;水上交通事故死亡1人,占控制指标的14.3%;火灾事故死亡1人,占控制指标的5.3%;未发生渔业捕捞作业及运输事故;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占GDP的比例为0.9万元/亿元,低于省政府下达的3万元/亿元的控制指标。
  2.重特大事故控制指标执行情况。一次死亡5-9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 占控制指标的66.7%;一次死亡3人的重大企业事故2起, 占控制指标的100%;其它领域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责任事故。
  (二)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1.县(市、区)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较好。除庆元县占控制指标的80.0%外,景宁、遂昌两县未超过控制指标的50.0%,其余六县(市、区)未超过控制指标的75.0%。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执行情况不平衡。松阳、景宁两县占控制指标的50.0%,莲都、遂昌两县(区)未超过控制指标的75.0%,龙泉、缙云两县(市)已持平控制指标,青田、云和、庆元三县已突破控制指标。
  火灾、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较好。除景宁县水上交通事故死亡1人持平控制指标、莲都区火灾事故死亡1人占控制指标的50.0%,其余县(市)均未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和火灾死亡事故。各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均未超过控制指标的75.0%。
  部分县(区)突破重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莲都、庆元两县(区)各发生1起一次死亡3人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已突破控制指标;青田县发生1起一次死亡6人的道路交通事故,突破控制指标。
  2.市级部门(单位)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多数部门(单位)在考核范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23个市级部门(单位),除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丽水电业局、市公安局外,其余部门(单位)考核范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
  一些部门部分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较好。市公安局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仅占控制指标的5.3%,市交通局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仅占控制指标的14.3%;市水利局的渔业捕捞作业及运输未发生安全事故;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及一次死亡5-9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市经贸委、市建设局事故死亡人数均未超过控制指标的75.0%。
  部分部门事故指标突破、持平或逼近控制指标。市水利局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和重大事故起数突破控制指标;丽水电业局事故死亡人数突破控制指标;丽水开发区管委会事故死亡人数持平控制指标;市交通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死亡人数已占控制指标的90.9%。
  二、事故特点
  (一)各类事故总体稳定好转,重大事故较大幅度下降。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总体下降,降幅超过16%。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4.4%、27.6%。
  (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总体下降,但第三季度明显回升。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总体降幅超过25.0%,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下降50.0%,但第三季度明显回升,发生事故24起,比上年同期上升了9.1%,比上半年合计的23起还多1起,占1-9月总数的51.1%,死亡24人,占1-9月总数的43.6%。
  (三)道路交通事故总体继续下降,但重大交通事故上升。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降幅均超过10.0%。重大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分别上升15.4%、114.3%、410.0%,特别是6月20日青田县发生一起客车与三轮车相撞事故,造成6死2伤;6月22日330国道复线发生一起客车翻车事故,造成7死11伤,社会负面影响较大。
  (四)水上事故改变多年为零的局面。3月8日,景宁县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两艘渡船相撞事故,5月28日,市区石牛大桥施工水域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非法渡运翻船事故,改变了全市多年未发生水上渡运事故的局面。
  (五)火灾事故大幅度下降。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重大火灾死亡事故,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均大幅度下降,降幅超过6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企业责任主体意识有待加强。尽管各级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日益重视,但"政府热、企业冷"的现象依然存在,企业责任主体意识还没有真正形成,基层基础工作薄弱,违章违规现象依然存在。不少业主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不足,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一些行业和企业大量使用的农民工、临时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差,成为事故多发群体。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还不彻底。水利、道路建设工程点多面广、工程量大、施工条件差、安全管理难度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还大量存在;山区公路等级低,安全保障能力弱,三轮车、拖拉机非法载客和无证船只非法渡运现象还较为突出;矿山企业"多、小、差"的状况依然存在,整治还不到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面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较差;危险物品运输量增大,运输事故风险增加。
  (三)执法缺位、执法不严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虽然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正在建立,人员也逐步到位,但监管力量、人员素质、工作经费、装备水平还跟不上经济建设发展和形势、任务的需要,特别是执法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及工业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尚未正常开展。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缺位、执法不严导致工作不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进入10月以来,全市企业职工死亡人数已突破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各地各部门必须继续加大力度,严防死守,切实加强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面执行好市政府下达的2005年度安全生产各项控制指标,确保"三个零增长"目标的实现,为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进一步强化意识,常抓不懈,狠抓落实。时近年底,雨雾冰雪天气增多,加上各行各业赶任务、赶进度,可能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形势更为严峻。因此,扎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是确保"三个零增长"目标实现的关键。各地各部门务必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严防各类事故回升。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深化整治,强化监管。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分析影响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各种历史和现实因素,采取切实管用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深化整治、强化监管。当前要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各类建设施工(包括康庄工程)、工业园区等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取缔和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对生产经营全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因素,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加大力度,整改隐患,监控危险源。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工作,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管理理念,用铁的手腕加大整改和监控力度。实行更加严格的制度,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到位。对超限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要依法采取果断措施,该关的关,该停的停,决不心慈手软。
  (四)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地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执法不严、执法缺位问题。严厉查处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类事故,认真查处举报案件。通过严格执法,树立部门权威性,提高工作实效性。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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