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市本级和大部分县(市、区)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但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县(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进展缓慢。为全面加快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目前,全市各地都出台了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9000多名被征地农民纳入了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前阶段,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全市总体情况良好。今年初,市政府按照全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和省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05年全市实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数突破1万人的目标,并根据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任务分解。截止10月20日,全市参保人数由去年4123人增加到9379人,新增5256人,完成今年目标的92%。从目前情况看,只要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市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有望完成。
(二)各地工作存在不平衡。目前,已提前完成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年度目标的有市本级218人、莲都区4057人、遂昌县2857人,其中,莲都区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精心部署,措施有力,狠抓落实,效果明显,进展最快,已完成年度目标的238.6%。其他县(市)除青田县和缙云县完成年度目标50%以上外,其余都在35%以下。龙泉市、云和县、庆元县、松阳县、景宁县虽然都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也做了大量工作,但工作进展较为缓慢,形势较为严峻,要完成年度目标较为困难。其中,龙泉市、云和县仅停留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没有新的进展;庆元县、松阳县虽然实现了"0"的突破,但完成年度目标均在5%以下;景宁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数仍为零。
二、当前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地方认识上还有差距,或多或少存在畏难情绪,少数甚至还存在抵触情绪,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主动性不够,直接影响了当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力度不大。部分地方政策宣传力度不大,宣传形式和手段单一,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地进行研究和分析,对被征地农民存在的种种顾虑没有很好地加以引导。
(三)工作不够到位。部分地方由于制度设计不合理、政策缺乏吸引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配合不够默契、工作措施不得力等原因,增加了工作推进的难度,直接导致了工作进展缓慢,值得总结和反思。
三、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年度目标如期完成
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各级政府全面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地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年度目标如期完成,让广大被征地农民真正享受到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实惠。
(一)深化认识。各地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现阶段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消除干部群众各种顾虑和消极情绪,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市政府年初下达各县(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充分考虑了各地的工作基础、财政状况等因素,是合理的,通过努力是可以完成的,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紧紧抓住仅有的两个月时间,真正把思想统一起来,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确保年初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二)完善政策。各地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03〕2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33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推进情况,针对新形势和新问题,区别对待,及时研究和完善政策,切实提高政策吸引力,合理把握政策标准和工作进度,确保推进工作在制度层面的科学合理。
(三)加大力度。已经完成今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任务的县(区)要及时总结经验,并做好已参保人员的手续办理、资料整理归档和资金到位工作,积极开展即征即保等方面的研究和明年工作的谋划。工作进度较缓慢的县(市)要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找出制度设计缺陷、工作措施不力等方面的原因,及时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和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集中一批力量,集中一段时间,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市政府年初下达的任务。目前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县要切实负起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各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要经常听取相关部门的汇报,准确把握工作动态,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人劳社保、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尤其要加大对工作进度较缓慢县(市)的指导力度。各级人劳社保、国土、农业、民政、财政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积极配合,及时沟通,形成合力。各地要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并运用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使被征地农民消除顾虑,使其真正理解政策、响应政策。
二○○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