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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暨2005年度"优秀承办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5〕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提高我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成效,根据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有关规则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暨2005年度"优秀承办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回头看"工作
  (一)"回头看"对象。市政府直属有承办任务的单位。
  (二)"回头看"范围。2005年各单位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
  (三)"回头看"内容。一是领导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情况;二是办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三是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落实情况。
  (四)"回头看"重点。各承办单位在答复中承诺要落实解决和正在解决的问题是否已经落实解决。对原来条件不具备,目前已经具备的要采取措施,尽快落实解决。
  二、关于"优秀承办件"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主办的2005年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书面答复件。
  (二)评选条件。主要以建议和提案办理的质量、实效和方式为标准:办理中针对建议和提案中所提问题,较好解决或基本采纳相关意见;办理中积极开展调查与研究,做好面商协调工作;答复意见有分析、有对策,办文格式规范,表达准确,语言谦和。
  (三)评选方式。一是由各承办单位从2005年的建议、提案书面答复件中,推荐若干件(一个单位一般不超过3件,主办件总数在20件以上的最多不超过6件);二是由市人大代表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于12月10日前,分别向有关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市级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征询意见,作为评选的主要依据;三是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充分吸收建议、提案人推荐意见的基础上,将邀请若干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参与评选工作。
  (四)评选档次。根据承办单位的推荐和代表、委员、党派、团体的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和有关机构共同评选出建议和提案"优秀承办件"。
  (五)奖励办法。评选结果将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名义进行通报,并与市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对获得"优秀承办件"的承办单位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希望各承办单位在认真组织好"回头看"的基础上开展"优秀承办件"评选活动,于11月30日前将"回头看"的结果和"优秀承办件"的推荐材料通过NOTES或chenxx@lishui.gov.cn报市政府督查室。同时希望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及市直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我市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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