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 你局《关于公开出让水阁上桥2号地块和3-3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丽土资〔2005〕73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局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地块: 一、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上桥2#地块,土地面积65.65亩; 二、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3-3地块,土地面积67.60亩。 上述两个地块土地共计133.25亩,其中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 特此批复。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