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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优秀承办件评选结果的通报
丽政办发〔2005〕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协办公室《关于开展2005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暨2005年度“优秀承办件”评选活动的通知》(丽政办发〔2005〕121号)精神,在部门自行推荐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和有关机构共同评选出建议提案“优秀承办件”28件(目录附后),现予以通报。
  希望受表彰的承办单位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实效。其他单位要认真学习他们的好做法好经验,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办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2005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优秀承办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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