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电子政务2006年度建设任务指导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丽水市电子政务2006年度建设任务指导书
根据《浙江省电子政务2006年度建设任务指导书》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任务指导书。
2006年,我市电子政务建设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以行政中心搬迁和网络平台、门户网站群、全市协同办公系统等项目建设为契机,大力进行资源整合,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打造"透明型政府"、"节约型政府",实现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一、主要任务
(一)电子政务统一基础平台建设。遵循《浙江省电子政务网络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浙江省电子政务2006年度建设任务指导书》的进度安排,基本完成市、县、乡三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安全体系,推进电子政务数字证书的应用。结合统一基础平台建设工作,做好行政中心弱电系统的搬迁工作。
市直有关单位:完成电子政务外网的接入(8月底前);理清部门纵向网与政务外网的关系,取消自建互联网出口,统一到电子政务外网(10月底前);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完成统一基础平台本级节点的建设(8月底前);完成到县属各部门的政务外网接入(10月底前);基本完成到乡(镇、街道)的网络建设(12月底前);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二)门户网站建设。完善和整合门户网站的栏目和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门户网站信息报送渠道,发挥门户网站对外宣传和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实现为民服务的宗旨。
市直有关单位:按照《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国丽水"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通知》(丽政办发〔2003〕98号)之附件《子网站建设基本要求和规范》和去年电子政务考核中对网站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对各子网站的栏目和信息资源进行整理和完善。针对各类网上政务公开栏目、网上办事指南栏目和各类网上互动栏目,规范子网站的运行维护流程,明确责任分工(8月底前);大力推进各类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推行行政许可项目的在线处理(12月底前)。
各县(市、区)政府:规范网站的运行维护流程,明确责任分工(8月底前);按照《浙江省政府网站12类信息发布规范》的要求,做好实施工作(10月底前);大力推进各类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推行行政许可项目的在线处理(12月底前);逐步推进县级部门网站的建设(12月底前)。
(三)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完善和推广信息报送系统、公务信箱系统、人大和政协提案议案系统、短信服务系统、政务通VOD点播系统,继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大力推广使用永中office软件。重点做好全市协同办公系统建设。配合做好省电子政务内网邮件系统升级、省政务资源目录建库、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市直有关单位:按照省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和市信息中心的应用系统建设的进度,配合做好建设、推广培训、使用等工作。推广使用人大和政协提案议案系统(5月底前);推广使用公务信箱系统(10月底前);逐步推广使用全市协同办公系统(12月底前);做好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的准备工作(12月底前);做好新版信息采编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12月底前)。
各县(市、区)政府:按照省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和市信息中心的应用系统建设的进度,配合做好建设、推广培训、使用等工作。做好本级电子政务内网邮件系统的升级工作,实现和省政府内网邮件系统的互联互通(7月底前);整理提供本地信息资源目录,配合做好省级政务资源目录建库工作(8月底前);推广使用公务信箱系统(10月底前);逐步建设和推广使用全市协同办公系统(12月底前);做好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的准备工作(12月底前);做好本级信息采编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12月底前)。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电子政务建设的责任机构,明确相关职责。在建设过程中,要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分阶段、有步骤地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二)加强督促检查,完善考核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市信息中心要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要在前两年考核的基础上,完善电子政务建设的考核办法,充分利用考核机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