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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滩坑水电站第四水平年移民动迁安置计划的通知
丽政发〔2007〕29号



青田、景宁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移民办《关于下达滩坑水电站库区移民分年度动迁安置计划的通知》(浙移安〔2003〕25号)精神,现将滩坑水电站第四水平年移民动迁安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08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第四水平年移民动迁安置计划2483人,其中青田县439人,景宁县2044人。
  二、第四水平年移民均在动迁地县内安置。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非农业人员按照工程建设进度与当地农村移民实施同步搬迁。
  请青田、景宁两县按此计划,狠抓落实,确保移民动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力争提前全面完成移民动迁安置任务。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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