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丽水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1

    2018年,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按照《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现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按时进行公开
    我局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18年,在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01条,基本上做到了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对《丽水市区农村道路客运、巡游出租车油价补贴退坡资金管理及使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政策解读。对公路水运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交通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等重要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同时,依申请公开办理3条,在回复办理过程中,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所有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办理率达100%,申请人均对我局回复表示满意。本年度未出现因回复不及时发生重大舆情事件,也未出现被投诉举报事件。
(二)新增公开栏目
     在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在政策文件目录中新增了“国家级”和“省级”政策文件,定期转发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新增“建议提案”栏目,将今年答复的10个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予以全文公开,积极回应了社会的关切。同时,根据新要求、新情况,对信息公开指南中“收费标准”“编排体系”“监督保障”等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
(三)认真开展查漏补缺
     为有效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及时向公开办领导请教,并针对存在问题一一列出了解决思路。经过一段时间的改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步入正轨,在政务公开办的各次整改要求中,基本上为正常更新的状态,未出现大问题。存在的一些小问题,均及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也证明了上级部门的指导实效和我局的整改实效。
(四)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我局及时出台了《2018年丽水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我局政务公开共总体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10月份印发了《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指导意见》,制定了下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目录说明,对下属公共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指导。同时,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编制了“信息基本目录说明”并更新了“信息公开目录文件”,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公开内容更方便百姓查阅。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相比去年有了较为明显的进步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部分处室和下属单位信息公开意识有时不足。在实际工作中,有时还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存在重实际工作,轻信息公开的思想。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数量还有待进一步增加,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三、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脚踏实地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暂行办法》,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和载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内涵,拓宽政务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大政务公开深度和广度,重点推进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公开,着重抓好重点项目、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公开。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从基本适应到全市前列的转变。
    三是加强常态化督导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定期开展系统内的督查指导工作,督促处室和局管单位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协调推进。
 


附件

(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