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丽水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正确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2019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9年丽水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认真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不错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按照上级更新频率和时限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36余条,在局官网更新各类报道、公告960条,基本上做到了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较好完成了主动公开的各项基本要求。
 

  同时,基于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内容主要统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因此信息公开平台及局官网主要公示行政许可及处罚的总体情况等内容,全年发布行政许可相关内容24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条,行政处罚32条,政府集中采购6条。 

   

  发布了《丽水市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方案》和关于废止《关于印发 丽水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状况建设单位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共2篇规范性文件,并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很好地对相关政策进行及时解读。同时,在制定“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方案”前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对百姓进行访谈,召开座谈会议,事后进行宣传报道。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共收到来自同一网民2条依申请公开件(关于丽水网约车发展相关情况),2条内容均在10日内予以认真回复办结。同时,年底前已按要求将该2条内容录入到浙江政务服务网依申请处理工作新系统中。不存在未办结、上年流转件和流转下年件。 

  另外,我局还在市委宣传部问政直通车平台回应市民关切提问43条,涉及公路项目建设、公共交通出行等多个民生问题,均及时做好调查、整理、回复。同时,我局利用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社会关切的交通工作、政策、成果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业务处室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还不够深,公开意识还需要加强。针对这种情况,我局政务公开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新条例。参照新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新修订并出台了《丽水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弥补了此前制度过于简易的问题,并给予政务公开工作给予指导。制定发布了《关于建立政务公开文件定期报送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每月整理报送主动公开文件内容,增强了下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参与度。同时,明年在机构改革完成后,将要求各单位指定政务公开专员,重新学习《丽水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按照制度执行日常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开展公开目录梳理。7月初参加省交通运输厅政务公开培训,而后参照省厅政务公开目录,梳理整合了适合本单位的目录,用于指导自身对于不同类别文件的归类,同时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开展梳理工作。二是拓宽公开领域。根据上级要求,对涉及到的市本级4个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及公共资源配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主动公开。同时,在政民互动、建言献策公开各类及时征求意见文件。三是对公开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在9月11日—17日“找问题、补短板”工作中高效完成了5份核查交办单的即查即改任务,解决9类问题,基本做到当日交办当日改,通过整改也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四是及时完善指南。根据新修订条例新要求及上级要求,对政务公开指南及帮助指南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