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丽水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1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市卫生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邮编:323000,电话:2091273,电子邮箱:564336598@qq.com)。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府办关心指导下,根据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积极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相关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布了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本级保留),其中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共152条。在浙江政务网公布了市卫生局责任清单,其中包括部门责任12条,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33条,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4条,公共服务事项31条。积极开展浙江政务网网上大厅建设,对外公布了48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其中27个可在线办理,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截至目前,已办结4个审批事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新办2个、延续1个,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变更1个);受理投诉咨询1个。并在市卫生局网站上添加了浙江政务网(丽水市)链接,方便群众办事。

2014年,我局通过市政府网站、《丽水政府信息公开》简报、公共查阅点、新闻媒体发布等途径共主动公开信息2193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新闻信息80篇、政府信息公开111篇、丽水卫生网站824篇、丽水市卫生局官方微博117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有卫生政策法规、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卫生专业考试和卫生人才招聘招考等。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我局在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外,充分利用丽水卫生网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实施对接,在便民服务栏目开设了医疗广告公示、专家门诊、卫生许可指南等栏目,为人民群众办事提供方便。今年6月,我局通过丽水日报刊登了《市卫生局服务基层公开承诺》,重点对优化服务态度、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严格服务纪律、实行责任追究等五方面内容向全社会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并公布了投诉电话。

我局坚持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整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过程,通过自查自纠与上级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健全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等政府信息工作相关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定期统计通报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筛选、报送和发布,确保信息公布快速通畅,及时反映卫生工作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依申请公开平台接到2人次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其中一条为重复件。从2008年开始至2014年,我局共受理7人次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均及时予以答复。今年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从2008年开始至2014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从2008年开始至201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医疗卫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密切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历来是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公开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府办的关心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信息表现形式还不够丰富。利用视频、音频等多媒体制作素材还比较欠缺,通过电视、广播宣传等方面与先进省市仍有较大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信息的总量有限,使得个别栏目信息添加较少。三是公开宣传力度不大,员工对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不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召开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增强对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确保公民能够在线申请、在线查阅申请回复内容。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同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妥善办理,减少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同时,不断拓展新的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以更加贴近、方便公众的形式,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的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丽水市卫生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193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1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17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70

单位负责人:王巍     审核人:王斌      填报人:王朝津

联系电话: 2091273              填报日期:201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