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8-31

一、概述

根据《丽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本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100%。

主动公开的信息: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5条,占1.2%,工作动态信息394条,占83.2%,其他类信息74条,占15.6%。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加强部门网站的信息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对于来信、来电申请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事项。

三、咨询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网上咨询。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基层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链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