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31

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

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行子网页(www.rmyh.lishui.gov.cn)查询、下载。

 

第一部分:工作基本概况

 

2010年,在上级行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考评,创新方法,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

一、加强领导,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维护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不断加强和改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根据实际形势和工作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补充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机构的正常运转。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科学履职,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领导、管理的作用。另一方面,按照“创新提效年”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做好下级指导。在加强对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的同时,及时督促辖属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成立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并配备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在辖区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全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开展自查,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措施

(一)准确把握重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时转发上级行相关文件,积极研究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组织辖内各支行、机关各科室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行文件精神实质,在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的基础上,把握好未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向,并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二)认真开展自查。以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契机,对2010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办公场所政府信息公开栏、单位内部局域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查阅有关文件及制度,认真查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与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进行广泛交流和有效整改。同时,根据上级行要求,组织辖内各县(市)支行、机关各科室对照《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2009-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了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等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自查。通过全面的自查,找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并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及时向社会公布动态公开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依法合规,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不断完善载体建设,切实畅通公开渠道。指导全辖人民银行结合自身条件在办公场所或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宣传橱窗、触摸屏等,方便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全面掌握办事相关信息;充分发挥在地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网页作用,为实现与群众的双向互动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平台;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专用电话功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二)及时发布工作年报,确保依法有序公开。3月底,《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报备上级行后正式对外发布。同时,指导辖属机构按时完成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和发布工作。

(三)及时向社会公布动态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阅。2010年,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并在市政府网站平台相继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法规文件,2010年征信宣传计划、外管局行政许可项目表、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处理流程图、银行卡助农服务等工作信息,2011年新行员招录公告以及机构主要动态信息。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目前,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机构和行业动态信息、金融统计数据、金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各部门文件)、人事信息、工作计划总结、金融知识、林权抵押贷款等专题栏目及行政许可等办事指南。此外,在市政府网站上还设置“公众参与”等栏目,并落实岗位负责公众在线咨询。2010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43件。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办公场所政府信息公开。如通过办公楼大厅设置触摸屏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在各楼层电梯口安装各科室指示牌等方式,方便外来办事人员查询。

(二)政府子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维护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行子网页的政府公开信息,确保应公开的内容无遗漏,需及时公开的内容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已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活动或者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五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也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情况。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力量有待加强。下一步,将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和教育,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0年,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