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丽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0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http://www.lishui.gov.cn/zwgk/zwxxgk/sfj/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蔡愕联系(地址:丽水市城东路99号市司法局,邮编:323000,电话:0578-2106013,电子邮箱:lsssfjbgs3@163.com)。

一、概述

 2011年,丽水市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指导和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丽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为中心,着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人员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开的程序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形式,全面提升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于2009年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任组长,机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丽水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并指定办公室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事项。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派员参加市政府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和征文活动,不断提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有效统筹、合理安排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对照丽水市市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及时制定了2011年丽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和方案,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丽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丽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丽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丽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丽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丽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台账制度》等6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具体制度的执行上,局机关各处室均能按照制度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如在制发本部门公文时都能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免于公开等公开意见。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局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丽水市司法局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目录》、《指南》和信息内容,通过网站、微博等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接受公众查询、搜索和下载。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市政府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司法局网站上编制和公开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今年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对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重新编制,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调整。经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核后,重新编制的目录已经更新使用。在具体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中,我局基本上能按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要求,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并建立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台账,便于查询和统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认真执行《丽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指定局机关办公室为本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确定一名办公室人员为受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人员,采取当场受理、书面受理和网上受理等三种方式接受公众的申请。受理后,按规定流程、时限及规范文书及时妥善地答复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建好台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2011年,我局通过市政府网站、《丽水政府信息公开》简报、公共查阅点、新闻媒体发布等途径共主动公开信息730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9条,丽水市司法局网站486条,丽水市司法局官方微博9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有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人事信息等。从2008年开始至2011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从2008年开始至2011年,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从2008年开始至2011年,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从2008年开始至201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上作了很大的努力,在完善公开制度、调整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例如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和全面,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还比较少等。2012年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以求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明确实施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扩展信息公开的渠道,从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水平。

二是要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提高时效性、规范性和全面性。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规定贯彻到实处,提高全局机关各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融入日常工作之中。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730

116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网上申请数

0

0

2.书面申请数

0

0

3.当面申请数

0

0

4.传真申请数

0

0

      5.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数

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4.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5.其他答复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丽水市司法局

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