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丽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3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lishui.gov.cn/col/col1229265140/index.html?df=/col/col1229430394/index.html)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裙楼229,邮编:323000,电话:2091601,电子邮箱:tjj@lishui.gov.cn)。

一、概述

2011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信息公开业务,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信息公开基本做到及时、准确、高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11年初我局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门的计算机及信息公开所需相关设备。修订完善了丽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积极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能力建设。

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专业处室每月上报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各处室负责人、主管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开展,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各处室负责人、主管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三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处室每月上报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四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利用网站、报纸等途径公开统计违法行为、人口普查等举报、咨询电话。

(三)统计信息网站建设情况

统计信息网站承载着公开政务、发布信息和与公众互动的重任。2011年,我们从统计工作的实际出发,对丽水市统计信息网站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社会公众为宗旨,特别加强了公众互动、网上办事服务和查询服务等功能,网站整体框架布局合理,内容更丰富。各类公开信息整合规范,信息发布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全年公开信息条数1448条。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法制、统计知识、工作动态、政务公开、统计专题。同时还公布了局长信箱和统计调查报表上报直报窗口。自2008年始,我局至今主动公开信息条数为3889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政务公开、信息分析、数据经纬、统计法制、工作动态、专题报告等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六大类。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一是依托统计局门户网站,推进信息公开建设。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相关信息专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相关信息逐一上网发布。

二是有效发挥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让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渠道获取统计信息。主要是不定期依托丽水日报、丽水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外宣传和发布统计信息。

三是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通过市政府新闻办全年召开三次国民经济运行形势发布会,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统计信息。此外还通过政府公报定期对外发布统计信息。

四是通过出版统计刊物公开信息。搜集、整理月度、年度主要统计数据,全年提供统计信息塑封卡共11期,丽水统计信息小册子共12期,统计季刊4期。编辑《丽水统计信息》155期、《丽水统计分析》106期;及时印发《年度发展概览》、《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年度统计年鉴》等资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统计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加上长期以来我局均以综合处为窗口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充分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要求。一年来,我局共接待现场统计信息咨询700余人次。因此,2011年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1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12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三是将信息公开与机关文明处室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四是进一步推进统计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统计资料,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着力做统计政务公开工作。

五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的落实,强化主动公开信息及依申请公开台账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每年9月20日为“中国统计开放日”。2011年我局举办第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主题为“基层统计人说统计———走向规范统一的中国统计”。我局于2011年9月20日,邀请了社会各界代表共50余人,通过听取统计工作情况汇报,与会代表们对近年来我市统计工作的发展和成绩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同时,还现场观摩了《丽水统计》、《丽水统计年鉴》、统计法规宣传资料、统计资料汇编等统计产品。让社会各界感受统计、展示丽水统计所取得的成就。同日,局领导走进《百姓热线》,宣传政府统计工作,利用政府统计信息开展统计服务情况。

(二)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448

389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网上申请数

0

0

      2.书面申请数

0

0

      3.当面申请数

0

0

      4.传真申请数

0

0

      5.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数

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4.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5.其他答复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