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1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栏(http://www.lishui.gov.cn/zwgk/zwxxgk/jsj/)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城东路99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106711,电子邮箱:jsjzwxxgk@lsjs.gov.cn)。

一、概述

2011年以来,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关心和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工作要点,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依法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扎实推进。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04年,我局创建丽水市建设局门户网站。此后,我局根据社会形势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对信息共享的需求和建设工作需要,不断加强信息网络环境建设。今年来,门户网站已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动态等栏目,发布各类信息1545条。

2、开展目录规范工作。2011上半年,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通知》(丽政办发﹝2011)56号)文件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规范编制,新增财政信息、统计数据、应急管理、政府采购、人事信息等栏目。经信息公开中心确认后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了整改,重新编制公开目录文件,并补充新增栏目的内容,全面展示建设工作的情况。

3、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发布。我局按照《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对《丽水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操作指南》进行了修改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各类申请程序、申请方式、处理反馈等相关内容进行格式、程序的规范,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

4、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方式。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局在政府信息上努力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从文件公开为主逐步扩展到行政许可、工程项目、规划编制、建设企业等各个领域的政府信息。一是“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建设稳步推进。二是着手建立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今年开展前期并组织实施,2012年底前逐步建立“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操作规范,统一管理平台,统一服务平台”的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以网站为主,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建设局门户和报刊、电视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11,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要求,对公开目录进行了调整规范,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人事信息、公开年报、帮助指南七大类,其中又设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规则、规划纲要、计划总结、政务动态等十七项二级类别。

2011年,我局已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1545条,公文发布465件,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205件,属于依申请公开的258件,属于免于公开的2件。上报市委、市府办、省建设厅、建设部的信息被录用1023条。通过丽水日报、丽水晚报等媒体发布信息100多条。2008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信息共6972条,公文发布849件,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518件,属于依申请公开的327件,属于免于公开的4件。上报市委、市府办、省建设厅、建设部的信息被录用3293条。通过丽水日报、丽水晚报等媒体发布信息38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主体为个人,通过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各一件,主要涉及建筑施工图纸和房产登记信息。

(二)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2件申请件中,“同意公开”的1件,另一件因部分信息不存在,已发送公开告知书和不存在告知书。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均为0件。2008年以来累计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老百姓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更高,涉及公开的信息面更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难度也逐渐加大。从局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实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形势发展要求与现实工作的矛盾。今年以来,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等信息公开受到异常关注,群众对信息公开和知情要求不断强烈,信息公开工作压力不断增大。但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设立专门人员,由局办公室兼任工作,局办公室工作事项多,工作精力受限。

2、信息公开力度与进度把握的矛盾。随着形势的发展,接下去群众对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压力以及来自群众依申请会进一步增多,但我们信息公开数据来源、渠道相对单一以及人员力量受限,处室的工作人员平常工作繁忙,在落实“谁制作,谁公开”和“谁保存,谁公开”原则上意识有待强化,特别是在公开力度与进度问题值得研究。

3、资金投入有限与发展要求的矛盾。门户网站的建设、改版,网页的制作,系统的维护都需投入大量资金,但资金受限影响开展相关工作。

    4、信息公开多样性要求与现实公开形式单一的矛盾。目前,信息公开大多文件文字形式,表现形式还不够丰富,对利用视频、音频等多媒体制作素材,以及通过电视、广播宣传建设工作方面仍有较大差距。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的力度,虚心向兄弟单位学习,努力深化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工作制度与机制,着重破解公开工作中的难点,强化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升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一是加大我局信息公开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探讨,进一步拓宽公开面,处理好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与老百姓需求信息之间的矛盾,在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基础上尽量满足老百姓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与及时性的监督检查。继续完善季报制度,规范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并定期上报。

三是进一步搞好内部业务培训,在市政府公开办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加大系统内部的培训力度,扩大受训面。

四是认真探索信息公开的有效机制,加大舆情监督的力度,做好不予公开与敏感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预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附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545

6972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2

6

其中:1.网上申请数

1

2

2.书面申请数

1

4

3.当面申请数

0

0

4.传真申请数

0

0

      5.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6

其中:1.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数

0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1

4.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5.其他答复数

0

1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