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0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丽水市安监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安监局联系(地址:丽水市白云小区40幢,邮编:323000,电话:2168812,电子邮箱:lsaqjg@163.com)。

一、概述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一把手重视,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职责和人员明确。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在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基础上,结合职能,对照考核细则要求,查漏补缺,进一步修改、细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工作相关制度。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坚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修改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是进一步做好局门户网站的更新维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对门户网站版面进行优化设计,丰富信息内容,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五是做好年度报告、季报等日常工作。严格执行季报制度,按时报送有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人事信息等方面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市政府网站和丽水市安监局网站,以及发送手机短信、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无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改进,宣传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强化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其调查处理情况的公告,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有关事项。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学习,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附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245

599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网上申请数

0

0

2.书面申请数

0

0

3.当面申请数

0

0

4.传真申请数

0

0

      5.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数

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4.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5.其他答复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