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1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2年度丽水市教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丽水教育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囿山路12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202390,邮箱:jyj@lishui.gov.cn)。

一、概述

2012年,丽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和丽水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的所有政务信息均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至今未收取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    据统计,2012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2 条,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例,全部予以公开。

(一)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夯实工作基础。2012年,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修订《丽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参照省教育厅和兄弟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做法,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二是召开各处室负责人和主要文件拟稿人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三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手册制作与评比为契机,汇编《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手册》,手册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责任分工、信息公开工作岗位描述、操作规范等内容,指导教育系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利用全市教育宣传工作会议、局机关工作人员会议和市直教育办公系统会议等会议将《信息公开条例》、《丽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手册》等内容,组织开展业务学习。适时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交流,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保密意识,有效提升业务水平,为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进一步明确任务,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敏感性,积极主动做好日常工作。在主动公开方面,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手册》相关规定,形成规范有续的日常工作习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由法规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流程做好答复工作,做好公开的同时做好备案工作。

(三)进一步创新形式,拓展渠道。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丽水教育网主要平台,借助丽水教育官方微博、《丽水教育》杂志、《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丽水教育版块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公开政务信息,并通过电视专访、网络互动等形式,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及时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同时充分利用各项教育活动为契机,设置专题宣传展板,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

通过以上做法,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责任得到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各处室对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走上了有制度、有落实、有考核、有整改的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2条。2008年至2012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03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包括以下六项: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公开年报、帮助指南。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公开在丽水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丽水教育网、丽水教育局官方微博,部分信息通过丽水电视台、《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丽水教育》等媒体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2年度我分别收到1条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收到1条邮件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按时、按规范要求进行了答复。自2008年以来,我局累计接到3条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分别来自青田、杭州和南京,均为公民个人的申请。累计3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要涉及的分别是教育招生考试政策,领导的联系方式和随班就读政策等内容,其中大部分内容属于主动公开且已经公开在相应媒体上的内容,除部分内容为我局不掌握信息外我局均按时、按规范要求以“同意公开”的形式进行了答复。依申请公开答复率100%,同意公开的占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取、减免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历年来,未曾收取、减免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常规工作,但与《条例》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思想意识有待加强。有些部门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重要地位摆在正确位置,对工作的基础性、长期性、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公开意识不强。2.制度建设有待落实。我局相继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从实际效果来看,各项制度有待于进一步的具体落实。3.公开内容有待深化。目前我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和形式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局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改进:1.统一认识,落实责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对责任分解进行细化量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对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落实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探索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提高市直教育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3.深化内容,拓展渠道。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点,做到范围更全面,格式更规范,内容更准确,数量更丰富。同时积极探索公开形式,遵循“促进公开、方便公众”的原则,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的覆盖面。4.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提供信息的准确性、科学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日期: 2013年2月18日  填报人:周伟华

附件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