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丽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lsga.lishui.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505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786650,电子邮箱:lssgaj@163.com)。
一、概述
2012年,丽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民生警务”、“信息警务”为目标,以“百组民警进村入企”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为主线,牢固树立“力求做大做强,务求做精做实”的工作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为“五个狠抓”:
(一)狠抓观念转变强认识。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纳入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内容。同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并多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切实转变观念,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助推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我局将该项工作列入市局机关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到人。
(二)狠抓制度完善促长效。据工作实际,我局修订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网站维护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具体要求,量化了管理职责。并编制印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手册》,方便工作人员系统快捷地掌握相关政策、制度和工作规程。同时投入150万元专项资金,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公文制发流程,把保密审查程序、发布协调程序融入公文制发当中,将公开属性列入必选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日常化轨道。
(三)狠抓载体创新求突破。充分利用瓯江警讯、瓯江警声、瓯江警视等公安自办媒介,以及“网络在线交流”等互动栏目,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社会公开公安政务信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及时通报公安中心工作、重大案件侦破、重要警务信息和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有效借助开门接访、三访三评、进村入企等活动,组织民警走村入户,主动开展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宣传等工作。此外,我局还开通官方微博,拥有粉丝8.7万余人,公开发布博文8000多条,组织大型微博直播活动2次,实现了公开形式的多样性。
(四)狠抓民意引领重服务。坚持民意引领警务,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公安的宣传阵地、警民沟通的平台和服务公众的窗口。如丽水公安“网上办事大厅”正式启动,三大集群、五大板块、八大功能及24小时在线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尽享优质警务服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走路”的目标;建立“网上公安信访”平台,拓宽了信访渠道,方便了群众信访、降低了信访成本;坚持民警身份公开,制作亲民服务牌,方便群众查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推行办理行政案件公开审理制度,把行政案件置于“阳光”下公开审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提高了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认可度。
(五)狠抓监督管理固实效。一方面,严格报表制度。实行“每月一汇总、季度一通报、年终一考核”的量化管理制度,并通过电话交流、现场指导等形式,加强与市局机关各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开展日常监测。把网上监测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全方位复核监测信息分类、发布格式、要素完整等内容,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有效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4条,其中公文类信息107条。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3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包括以下六项: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公开年报、帮助指南。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1.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安子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通过在市局档案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3.通过参加“丽水政务微博民生服务日活动”,组织开展“丽水公安微博问计微访谈活动”等,解答网民提问,提供权威、专业的政策咨询,受到广大网民好评。4.通过《瓯江警讯》、《瓯江警声》等自办报刊以及丽水公安面对面广播栏目、瓯江警视电视专栏等自办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其他途径:通过电子信息屏、公告栏和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公安局长接访约访下访等活动方式,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共收到1件公民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由公民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1件),其中“已向社会主动公开”件1件、“同意公开”件1件,均已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取、减免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大进步,但与《条例》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全警参与度和业务技能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投入资金和人力有待增加;四是为社会提供公安政府信息的方式和渠道有待拓展。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下步,我局将继续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继续深化《条例》精神,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载体建设,切实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主要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制定学习规划,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力度,强化领导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效。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公安工作实践,有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介,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来。三是强化常态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指导力度,严格绩效考评,推进制度化、常态化建设,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据统计 |
一、主动公开数量 | 条 | 584 |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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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584 |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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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 件 | 1 |
(一)依申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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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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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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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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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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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受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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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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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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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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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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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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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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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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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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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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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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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原因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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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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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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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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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
3.其他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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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举报数量 | 件 | 0 |
六、访问咨询数量 | 人次 | 566 |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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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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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 人 | 9 |
其中:全职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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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人员 | 人 | 9 |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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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 次 | 2 |
2.举办各类培训班 | 次 | 1 |
3.培训人员数量 | 人次 | 5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