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0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2年度丽水市国土资源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北苑路192号,邮编:323000,电话:2668050,电子邮箱:lssgtzyj@126.com)。

一、概述

2012年,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在丽水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的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

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分工、要求和责任,同时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加强日常管理,规范网络运行.

首先,我们在内部管理上狠下功夫,建立健全了工作、学习、考勤、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保密、网站管理、电子政务系统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对机房管理、网站维护、安全管理等重要工作,用制度划清了任务范围,明确了职责权限。其次,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制度》、《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制度,明确各个方面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确保信息公开有章可循。

(三)加强宣传和领导,接受社会监督

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自2009年丽水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开通以来累计发布信息达3648条。2012年,通过丽水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和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209条。其中,主动公开部门工作动态信息1055条,人事任免信息53条,相关政策法规文件38条,土地出让供应49条,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6条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通过丽水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www.lsland.gov.cn)和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共受理2人次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均给予了及时答复。从2008年至2012年,我局共受理7人次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均及时予以答复,已答复中“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2件、“同意部分公开”3件;“非本单位掌握信息”2件2012年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历年累计数为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规定》的要求及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详尽;通过部门网站公开的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

2013年,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制,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素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2.逐步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信息梳理工作,定期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的角度,进一步完善新版网站版块功能,使之更符合政务信息公开的需要,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总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在认真宣传、学习《条例》的同时,进一步总结经验,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开内容和公开目录及增设公开栏目,使政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更加满足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公众的需求。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附表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1055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0

(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1055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0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2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方式申请数

0

(二)依申请受理数

2

1.未延期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依申请答复数

2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2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0

6.其他原因

0

三、行政复议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四、行政诉讼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五、举报数量

0

六、访问咨询数量

人次

0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万元

0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3

其中:全职人员

1

          兼职人员

2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0

2.举办各类培训班

0

3.培训人员数量

人次

5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0

 

(此件公开发布)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