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03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3年度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丽水市中心支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行子网页(www.lishui.gov.cn/zwgk/zwxxgk/rhzh/)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中心支行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丽阳街561号,邮编:323000,电话:2128911,电子邮箱:lsjinrong@126.com)。

 

一、概述

2013年,丽水市中心支行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按照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有力推进了中心支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促进基层央行依法行政、构筑履职公信力的重要内容。丽水市中心支行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分管行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做到人员落实、责任到位。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细化岗位分工,明确办公室负责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发布更新等工作。年初,组织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通报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并编发《2013年丽水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和责任分解,使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定人、定岗、定责”。

(二)健全机制,务求实效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联络机制。建立覆盖机关各职能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通过联络员报送《X月上(下)半月政务公开统计表》的形式,办公室加强对联络员日常工作提示和业务指导,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内容的归集和发布。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规范中心支行政务主动公开信息审核流程,各部门有政务公开事项和信息发布需求的,通过填制统一的《政务主动公开审核表》,经本部门、保密、法律等审核流程后及时公开。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核与发布岗位分离制度。对办公室政务公开岗位进行分工调整,明确政务公开管理和对外发布信息、上网岗位的工作职责进行分离,实现相互督促、相互监督。四是推进辖区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建设。组织编制内容涵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公开审核流程、政府网信息发布操作指引、目录及责任分工等十个方面的《丽水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操作手册》,实现该项工作“责任清、措施明”;同时,印发《县(市)支行政务公开常规工作一览表》,细化工作考核标准,严格质量要求,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2013年,丽水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围绕贯彻落实货币政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等重点工作,以发布公告、刊发新闻稿、定期发布各类金融统计数据及运行分析报告、金融市场信息、金融评估报告等方式,主动公开,积极宣传。特别是围绕丽水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基层央行服务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中央、省市各级媒体进行实地采访,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外新闻宣传。同时,为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要求政务公开岗人员每天查阅一次电子邮件和依申请公开信箱,坚持“一事一办”的原则,及时受理公民、法人提交的政务公开申请,并严格依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办理。

(四)强化监督,积极提升

严格要求机关有关科室和县(市)支行按照有关制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县支行综合业务考评范围,做好日常考核记录,及时反馈考评情况,有效提升了全辖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在大力推进内部监督机制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外部监督机制建设,将政务公开纳入机关效能评议范围,引进外部力量察访核验等方式,帮助查找问题,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12月份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评议工作,通过向普通社会公众、金融机构等对象发放政务公开评议调查问卷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便民性、合规性、有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丽水市中心支行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19件,其中,2013年净增55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一是更新“机构职能”栏目信息。根据丽水市中心支行领导分工、内设机构调整和职能划分情况,及时在相应栏目做好机构及人事信息的更新;二是公开法规政策信息。及时公开公布了《规范收单市场秩序 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等与基层央行履职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三是公开规划计划。及时公开了丽水市中心支行2013年度工作目标、工作总结等信息。四是更新业务工作信息。全年更新工作动态21条,并按月公布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数据,同时,更新了有关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应急演练、公示公告等信息;五是发布有关人事信息。包括任免文件、任前公示、招考选调等信息10条;六是发布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在“公开年报”栏目及时发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一是做好互联网站主渠道公开。依托在丽水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市人行子网站平台,按照日常主动公开信息的八大类目录,重点围绕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金融统计数据、行政许可、人民银行履职情况等群众关心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是依托媒体平台广泛公开。根据不同政务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渠道和层次给予公开,达到方便群众、增强实效目的。2013年,围绕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等重点工作,丽水市中心支行先后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金融时报、“浙江之声”、丽水广播电视台等20多家媒体的采访,并在《处州晚报》开设专刊,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金融创新工作的丽水模式及阶段性的工作成果。另外,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还参加丽水电视台“金融形势访谈”、丽水广电“百姓热线”直播节目等,不断实现金融业务工作公开的具体化、深入化和载体化。

是利用触摸屏和服务大厅依法公开。丽水市中心支行将贷款卡发放核准、账户开户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依据、条件、流程、申请书示范文本在金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和办公大楼一楼的电子触摸屏上进行了全面公开。

四是开展各类公开宣传活动。2013年,丽水市中心支行先后开展了“3·5”学雷锋金融知识宣传、“征信管理条例专题宣传月”、“银行卡助农取款宣传月”、“金融知识普及月”等各类活动,通过在《处州晚报》开辟专栏、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广场咨询等方式,加深社会公众对人民银行职能的认识,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丽水市中心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二)处理情况

2013年,丽水市中心支行没有相关处理情况。丽水市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活动或者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丽水市中心支行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丽水市中心支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13年丽水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联络员队伍有待加强。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都是兼职人员,且变动性较大,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继续加强对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全行干部员工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使公开透明的原则内化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工作理念和工作行动。二是继续拓展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进一步加强辖内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要加强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站的窗口作用,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审核人: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55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0

(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55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0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0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方式申请数

0

(二)依申请受理数

0

1.未延期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依申请答复数

0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0

6.其他原因

0

三、行政复议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四、行政诉讼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五、举报数量

0

六、访问咨询数量

人次

0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万元

0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3

其中:全职人员

0

          兼职人员

3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1

2.举办各类培训班

1

3.培训人员数量

人次

1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0

填报日期:2014115                        填报人:吴沁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