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5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丽水市邮政管理局

2015年1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丽水市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丽水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168170;传真:2168169)。

一、概述

2014年,市邮政管理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立足邮政综合管理部门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加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成员,并积极与市府办信息处联系,通过前期努力,于12月份作为新组建单位正式纳入丽水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以保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一是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二是依托载体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在还未被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前,市局依托本单位、省局、国家局三级门户网站以及主管杂志刊物,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并在邮政宣传日、快递企业旺季安全生产等重大节日中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将安全预警、消费提示等内容发布在媒体及网站上,注重发挥载体作用,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三是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总结,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的内容加以完善。四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如果确定需要公开的,都需及时地丽水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予以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五是加强了学习培训,切实调动了广大干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要求各处室积极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稿,认真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其中机构信息3条、政策文件6条、统计数据10条、政务动态3条、通知通告2条、廉政信息3条、公示公告3条、人事信息1条

1月1日至12月31日,丽水市邮政管理局网站共发布信息129条,其中动态信息119条,行业动态3条,信息公告7条。

此外,在市直机关党工委《党的工作》中发表2篇工作信息;丽水政府信息公开中发表1篇工作信息;处州晚报1篇;中国邮政快递报10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度,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未发生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由于纳入政府信息公开晚,各项内容和制度都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知识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政府信息的保密性尺度较难把握。

(二)改进措施。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们将做好如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戒形式主义,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知情,让人民群众来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加大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并保持相对稳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三是加强对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安全、高效运行。落实专人负责制度,提高稿件报送质量以及日信息更新量,确保全社会及时了解我市邮政业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