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丽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丽水市教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丽水教育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囿山路12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626018,电子邮箱:jyj@lishui.gov.cn

一、概述

2014年,丽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和丽水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的所有政务信息均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至今未收取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2014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664条 ,其中包括在各级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46条(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阳光工程网和教育局门户网站的信息数,有重复),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638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9条,报刊、杂志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56条。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例,全部予以公开。

(一)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畅通公开渠道。我局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优化网站设置,在新版的丽水教育门户网站首页显要位置设置“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最新发文、招聘信息、政府采购”等事项,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设置“教育新闻”、“政务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教育专题”和“办事指南”等栏目,及时公开教育系统内的相关教育动态,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局长信箱”、“在线咨询”等栏目,及时听取民意,相关人员每日登录、每日查询,及时办理网民的咨询留言。开通丽水教育官方微博和微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化了原有的教育专题栏目,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搭建了重要的交流平台。

二是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我局于今年进行了办公系统的升级,对局发公文的流程设置进一步优化,从文件起草环节到最后公文的发布,每一步都必须填写审核意见,坚持“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开展了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的自查工作,层层把关,明确公文的公开属性。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省市要求,推进教育招生、教育财政预决算、教育建设项目和经费执行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通关注的信息的公开。2014年我局累计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53条,其中包括招生类信息27条、招商项目信息8条、政府采购信息14条、2条教育部门预决算信息和2条学校食堂管理信息。我局还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丽水市中小学校食堂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实施办法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中小学校食堂重点公开内容及公开途径作了明确要求。6月30日,根据市信息公开中心和市财政局的工作部署,我局在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率先公开了《丽水市教育局2014年部门预算》,包括丽水市教育局概况、丽水市教育局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和名词解释,并上传公开了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将学校网站作为主要信息公开载体,切实做好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的招生工作,加大了教育财政信息、政府采购的公开力度,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做到教育专项规划、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公开的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局结合党的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依据教育政策法规梳理“权力清单”,明确界定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和适用范围,该管的要管好,不该管的少管或不管。共理出了3条行政许可,9条行政处罚,1条行政确认,2条行政奖励和4条其I他行政权力。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于8月15日前,已将浙江政务服务网在教育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做好相关链接。

(二)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0条。2008年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05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包括以下八项: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权力、公开年报、重点领域公开报告、帮助指南。其中,行政权力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同属于“阳光工程”专题网站项目。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政府网站群、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简报、公共查阅点、新闻发布及其他途径。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公开在丽水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丽水教育网、丽水教育局官方微博、官方微信,部分信息通过丽水电视台、《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丽水教育》等媒体发布。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参加或举办过新闻发布会。

(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局设有3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政府门户网站、阳光工程网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的上传与维护。

(三)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

    2014年下半年,我局注册了微信公众号:丽水市教育局(微信号:lishuijiaoyu),累计共发布9条信息。

(四)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把教育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专门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丽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时配备和充实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分管领导,落实工作机构。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抓,落实工作经费。分管领导亲自抓,抓建设、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局办公室具体抓,负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机关各科室共同抓,及时向局办公室提供和审核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4年,我局共收到1件以邮件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申请主体是北京大学学生,申请内容是上一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教育总支出预算数,其申请目的主要用于科研。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5件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件,分别来自青田、杭州、南京、郑州和北京,均为公民个人的申请。5件申请件主要涉及的分别是教育招生考试政策,领导的联系方式、随班就读政策、辖区内院校性侵事件和教育财政总支出等内容。

(二)处理情况:5件申请件均已在相应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答复率达到100%。其中,“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的2件,“同意公开”的1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申请”的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取、减免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历年来,未曾收取或减免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没有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目前我局最为突出的问题表现为:一是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强,目前政策文件类公开方式主要局限于文件印发、网站公布等,还需进一步拓宽渠道,提高公开的效率和质量。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不易把握。在遵循“谁制作、谁公开”和“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基础上,存在对拟公开对象界定难的问题,有时对同一材料是否公开存在不同意见。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培训需进一步加强。丽水市教育局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均为相关人员兼职,没有专职人员,而且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相关专业知识较缺乏。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加强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邀请市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人员参加培训,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制定学习规划,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特点,建立公开标准,规范公开形式,并完善制度,努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增强广大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工作水平,建设一支学习型、业务型、服务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按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要求,采取定期检查和个别抽查的方法,加强对各直属学校、二层机构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不断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和监督渠道等,做到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公开内容简洁明了、公开效果实用有效,真正让师生群众“看得到、读得懂、用得上”。切实加强对市直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价工作。推进教育系统办事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带动作用。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与内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点,做到范围更全面,格式更规范,内容更准确,数量更丰富。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行政经费、招投标信息、教育类收费信息等内容的公开。对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工作任务等重要文件及时进行公布,同时,对推进农村教育、发展幼儿教育、加强基础教育、做强职业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等等方面信息,进行准确、及时发布,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