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青路81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298731,电子邮箱:2429927152@qq.com)。

一、概述

2014年,市市场监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年初制定的《要点》严谨有序开展。在公开载体方面,以网站公开为主平台,充分利用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提高公开面;认真完成了部门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浙江政务网建设等;在组织方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加强了公共服务监管信息公开;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主要是确保操作规范;同时定期开展督查,及时查漏补缺。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新机构成立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分管领导,每个处室抽调1名干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小组和网络评论员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秘书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局官方网站的总体维护,处室联络员负责网站上各自业务板块的信息发布及咨询答复,网监办负责全局网络维护和信息安全,努力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水平,争取在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搭建过渡期间,重要信息不滞后、热点信息不留白。

(二)完善机制建设。借业务整合新建的契机,相互借鉴原有两个平台的先进制度和做法,出台《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业务规范体制,形成“培训教育、实绩检测、考评督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念。

1.通过培训教育提升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单位培训计划,分类别、分层次组织全局干部学习。7月,局办公室还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络评论员会议,通报上半年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要求要尽早整合两个公开平台,统一口径发布政府信息。下一步将结合全局业务宣讲团,开展面向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培训。

2.通过实际工作提炼能力。下发《丽水市市场监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明确立足群众路线教育、市场建设、消费维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食品药品监管等重点工作,依托本地媒体、市政府宣传窗口、局外网、政务微博四个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和宣传,进一步传递工商、食药监动态,扩大重点时段、重要活动的宣传效果,促进与群众、企业的交流沟通,打造阳光、勤政、高效的市场监管形象。理顺信息发布流程,网络投诉、咨询统一由12315处理,3个工作日内答复当事人,截至目前,召开消费维权、登记制度改革等新闻发布会3次,在丽水民意厅、微博、官方网站等平台答复群众咨询投诉90余次;依申请公开统一由政府信息公开员受理登记,经由分管领导签批后流转至业务处室进行答复,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截至目前受理申请件3件,全部按规定时间内答复。

3.通过考评制度提高实效。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实行抽查及通报制度,强化网络在线检查,定期对全市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逐条进行检查,今年已发布通报1期。

(三)扎实开展工作。借助网上政务大厅、阳光工程建设,紧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场建设等热点,多平台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1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20条(包括原工商、食药监两个平台),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档案查询、公开年报、重点领域公开年报、帮助指南等8大类35小类政府信息。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3条;业务类信息1226 条,内容涉及政务热点、统计信息、人事信息、公告公示、应急管理、财政信息、廉政信息等7方面;其它信息50条,包括领导分工、规划计划、公开年报等相关信息;官方网站、微博1481条。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也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我局把握“及时、便民”原则,紧密关注民生热点,着重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努力满足社会公众对工商信息公开各项需求。

(一)严格标准,加大公开力度。认真按照公文起草公开属性规范化标准和全市公文类信息目录规范化备案达标要求,全面落实相关工作。目前全局统一使用政府公文平台,依靠技术手段规范公开属性标注,按科室梳理文件公开属性指南,明确公开范畴。截至12月底,公文发文324份,其中公开发布63份,内容主要涉及药品监督、餐饮管理、市场改造提升、消费维权提示、市场主体信息、商标品牌公告等,并按季度整理公文信息目录备案表,目前已向市信息公开办和本单位信息公开查阅点报备4期。做好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的梳理和整合等基础工作,8月份已经完成部门年度预算公开。同时,施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内容包括企业自主公示信息及各层级政府的行政许可和执法处罚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查询企业信息,并对虚假信息进行举报,截至12月31日,全市已经有3784家(其中内资企业3722家,外资企业62家)企业成功申报并公示企业信息。

(二)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今年4月起,我局开展了权力清单清理工作,经初步清理,上报行政职权共688项,其中行政许可3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行政处罚513项;行政强制35项;行政征收0项(由行政许可同时收取);行政给付0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97项,其中年检2项,备案29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1项,其他审批权2项,审核转报1项,行政调解6项,行政监督检查38项,其他18项。9月底我局的权力清单通过审查并在浙江政务网上公布,权力清单共涉及582项,权力事项数为37个,占市级部门公布的总项数的15%。

(三)积极配合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根据《浙江省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14〕1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事项信息梳理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4〕49号)以及省政府全省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今年3月起,我局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工作,经过多次核查、修改,5月末将工商部门涉及的56项行政许可和3项非行政许可进行上报,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试运行阶段,我局安排专人对政务服务网中本单位涉及的内容进行核查和修改,确保内容完整、准确。

(四)整合官方网站对外统一形象。将原工商和食药监官方网站进行整合升级,对外统一口径,定位“便民办事大厅”对栏目重新进行编排,增加网上政务大厅板块链接,并放置在醒目位置,强化用户体验,简化申请提交流程,实现在线互动。同时,推出“企业档案查询”系统,分设开业公告、企业档案查询两栏,改版后开业公告实现全市范围的个体户和企业注册登记披露;企业档案查询栏目可通过关键字查询全市范围内在册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披露字段包括了营业所执照载明的基本情况和企业年检情况。扩大开业公告栏信息披露容量,延长披露时间,从原本的60条扩大到500条,页面从3页增加到25页。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以民生热点和重要政策法规解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先后召开2013年度丽水市十大食品违法典型案例及2013年度丽水市十大消费维权案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丽水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等三个新闻发布会,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两次,电视、报纸、广播全方位宣传,社会知晓度进一步提升。

我局还与丽水电视台、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丽水网、丽水信息港、丽水广播等9家媒体建立长期合作协调机制,成立新闻联络团队。加强新闻发布会的配套解读,发布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新商标法》十大亮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解读等3个专题,并以漫画图解的方式做成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展板200多块,印制学习读本10000余册,举办“水花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奖知识问答。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件(仅工商部分),2件涉及企业登记信息,1件涉及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决定相关内容。3件申请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1件同意公开,1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由于需要凭专业律师证件、办案行政机关证件查询而不同意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查询档案9563人次,没有收费。近三年共提供档案查询 25645次(2012年7500次,2013年7856次),都没有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近三年都没有相关的复议和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不完备。目前统一的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还没有上线运行,暂时按业务划分在原有的两个平台上进行公开,总体缺乏严谨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与平台不够对称。

(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年开始,我局全部使用市政府oa发文系统,大大促进了公文公开属性标注规范化工作,但处室人员对具体公开内容的把握存在偏差,出现不需要公开的公开、需要公开的不公开等问题,在理解和把握的水平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对政府信息范围的认识有待进一步转变。目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大多为原则性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时较难准确把握。加上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高,公开范围也在不断的扩大,如三公经费、人事任免信息等。但部分干部对于公开范围的认识还停留在粗浅的阶段,造成怕公开怕担责、应公开不公开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构架仍需完善。微博、微信、网络论坛等新兴网络媒体由于其影响力的扩大,已经逐渐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阵地,各级政府、部门、官员纷纷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号,并将动态的信息发布于这些便利的平台上。这虽然方便了群众,畅通了信息发布渠道,却忽略了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完善与信息及时性。

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市场监管局机构人员到位、职能进一步明确之后,我们将从整合、提升、扩面等方面努力,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高素质。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特别是增强办理复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能力,努力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新的工作局面。

(二)整合内容。整合原有业务,厘清规范主动公开范围、标准和程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同时合理界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依法保证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市场监管系统政府信息范围,统一答复口径和答复方式。

(三)完善形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按照实际、实用、实效和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的原则,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努力拓宽、创新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四)重视督查。组织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同时,结合督查对各级工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和工作规范进行调研,研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基层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指引和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更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322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32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33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48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9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87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5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5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5

     1.按时办结数

5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