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丽水市城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告栏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括苍路599号320办公室,邮编:323000,电话:2781200,电子邮箱:2474888749@qq.com)。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初即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方案,召开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切实加强制度规范化建设,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采取单位门户网站、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以及其他形式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一年来,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我局从各个途径主动公开信息414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31条,政府网站上公开335条,政务微博上公开48条。我局公共查阅点设在括苍路599号320办公室。
我局按期完成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工作,权力清单经梳理后共计有140项(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24项,行政强制12项,其他1项),已经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责任清单已按市编办要求完成梳理,按期完成申报,后续的审核和公布正在市编委办办理中。权力事项信息梳理已于2014年12月26日完成,有待审核通过后再由省工作组统一上传数据库进行公开。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3年部门决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都已经按照要求公开。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4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共发布各类信息414条。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上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及时发布我局应公开的信息。在微博、微信等方面我局正逐步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有序开展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已初步建立,工作人员已落实到位,今后将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在全局范围内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在网站上收到两件依申请公开,均是个人申请,由于2013年体制改革,我局所有执法职能均已下放到莲都区政府所辖处州分局,我们采取了邮寄和电话的方式告知申请人向莲都区政府提出申请,按时办结该两件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登记表也随季报表及时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4年及往年都没有相关规定的收费项目。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4年及往年都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载体有待进一步创新,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操作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方面。2015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执法队员的学习培训,坚持学习和实践相结合,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了解和把握政府的重要信息和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升政策感知能力。同时,组织外出学习交流,开阔视野,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夯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二是探索创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城管局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报纸、广播、微博、新闻发布会等载体作用,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和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特别是要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高回复质量。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目录指南,方便群众依法获取信息。三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尤其是要把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时,抓好制度的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加强监督考核,通过抽查、通报等形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丽水市城管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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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1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2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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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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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 |
单位负责人:杜军民 审核人:程军 填报人:熊旭颖
联系电话:2781200 填报日期: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