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丽水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丽水市环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环保局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590号,邮编:323000,电话:2029819,电子邮箱:103283871@qq.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部门、法制部门,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省市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我局共梳理公布行政审批权力18项,便民服务事项5项,圆满完成网上政务大厅行政审批权力和便民服务事项梳理上报工作。3月以来,我局按要求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对梳理出的行政权力清单进行职权取消、转移、下放、整合、严管和加强,清理为行政权力119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71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26项。目前,我局的权力清单梳理及清理工作已完成,已经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通过市环保局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有工作动态、法律法规、环境质量、生态市建设、宣传教育、环境监察、污染控制、领导论坛等10大类41小类。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7条,按日、季、年分别对市区域空气质量情况、水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环境状况进行公开公布。

(三)主动公开的途径

一是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局领导多次参加丽水市电视台“电视问政”,听民声,解民忧,并亲自带队进行检查,靠前指挥查处解决相关污染问题,并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了这一情况,充分展示了环保部门敢于执法、严格执法的工作态度。

二是通过报纸、简报、刊物等做好养生环境指数公开发布工作。利用《丽水生态市建设通讯》简报、《绿色丽水》宣传刊物免费向公众、企业发放,进一步公开环保相关信息。在局网站开设环境质量专栏,每月公布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在全国74个城市的排名。在《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上继续开设专版专栏,其中,《处州晚报》专版从每月一期增至每月二期。对全市水环境监测系统进行改造,通过网站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站、电视、高速公路出入口显示屏等多渠道,做好养生环境指数的发布工作,大力宣传我市的好水质、好空气、好生态。

三是强化环保审批窗口和便民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的职能作用。依托市行政审批中心环保服务窗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统一标志要求,完善公示公告栏等信息公开公共设施,方便上门办事群众查询和获取信息;在局一楼开设200多平方米的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发放排污许可证等,提高了公开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四是充分发挥市“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在受理污染投诉和告知处理结果的同时,向公众提供必要的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常识,2014年,“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共受理群众信访投诉和环境咨询1490人次。对于信访投诉次数较多的环保热点信息,收集整理了相应的热点问题答复,研究建立公开的长效机制,并探索建立环保信息公开与环境问题信访矛盾化解的协调机制。

五是加强公文规范化和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了全市环保系统公文知识和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制作了信息公开培训PPT并组织学习。

六是建立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制度”,严格实行建设项目批前公示制度,加大项目审批信息公开力度。在正式出具行政许可文件前,将拟行政许可的项目挂到政府网站上进行批前公示,对于没有群众反映和发生投诉纠纷的建设项目按程序审批,并且每月还将通过行政许可的项目进行集中公告。2014年,我局在环保局网站上公布了144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七是开通丽水市环保局腾讯官方微博,及时公布环保资讯,加大环保知识宣传,并作为环保信访网络窗口,接受群众环保信息咨询和受理环境违法案件举报,全年广播数为986条。

八是在“6·5世界环境日”和“6·30浙江省生态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全市各地环保部门积极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在城市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摆放生态环保工作成果展板。我局组织高校200多名环保志愿者开展了“向污染宣战”活动,到15个社区面对面地向市民讲解治水、辐射、新《环保法》等知识,通过有奖问答、咨询服务等互动活动,共吸引1000多人次参与。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

在《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上继续开设专版专栏,其中,《处州晚报》专版从每月一期增至每月二期。对全市水环境监测系统进行改造,通过网站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站、电视、高速公路出入口显示屏等多渠道,做好养生环境指数的发布工作,大力宣传我市的好水质、好空气、好生态。

(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市环保局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有工作动态、法律法规、环境质量、生态市建设、宣传教育、环境监察、污染控制、领导论坛等10大类41小类。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7条,

(三)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

2014年,环保政务微博共发布信息986条,“生态丽水”政务微信共发布信息720条。

(四)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组建了丽水环保网评员队伍,积极发挥丽水网“问政直通车”网络发言人作用,及时对网络媒体涉及我市环境舆情进行应急处置。制定完善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工作。2014年,我局共办理丽水网“问政直通车”投诉咨询37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共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不同意公开答复数3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不全面,主动公开的环保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人员编制力量严重不足,全局没有一名专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管理能力仍然非常薄弱,平时公开还不够主动及时,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较重视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三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使得网上办理、审批和互动还不全面。

(二)改进情况:一是全面贯彻《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4年市环保局重点工作任务和《2014年市县环保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任务,印发了《丽水市环保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8月召开了全市环保系统政务信息和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针对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网上日常监测中指出的问题,于9月份组织开展了一次专项督查。10月份,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雷金松牵头召开了全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在会上对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领域内容进行了强调落实,进一步推动了我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丽环发〔2014〕14号),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并明确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各处室、下属单位均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本处室、单位的网络信息员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三是重视群众监督,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服务能力。2014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件3件。我局高度重视这些依申请公开件的办理落实,在收到后,及时将办理要求落实到责任单位,内部密切协调配合,及时与申请人联系沟通,对于不符合信息公开相关申请内容的予以说明,做到合法合情合理。四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我局抓住全省各级各部门权力清单梳理和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的有利时机,梳理环保部门权力清单并在全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了19项环保审批项目,并逐步推进网络环保审批工作,进一步缩短审批事项,做到环保审批责任明确、程序透明、结果公开。五是严格实施《丽水市环保局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优化公文签发流程,明确公文的“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做到公文公开属性两审核(处室审核和办公室审核)。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10日

附件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