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1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及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19楼,邮编:323000,电话:0578-2090711,电子邮箱:lsswgcbj@163.com)。

一、概况

2014年,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不断提高公开的透明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进一步促进丽水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认真落实《条例》赋予的职责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及处室负责人调整情况,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了相应调整,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性工作

严格遵守公开时限,做好保密审查,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时保质做好季报表、公文类备案登记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认真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受理、转办、答复公众对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及时更新。切实做到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主动、准确、全面的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进一步强化措施,注重实效,真正把重大文化设施项目、重要文化政策实施和进展情况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对于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覆盖面,把推进透明运行作为深化信息公开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深入。

(四)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2014年,共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2267条。此外,在局机关办公场所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并以公示栏、简报等多种形式公开信息。加强与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网络媒体的合作力度,及时发布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以文化订制和乡村春晚这两个特色文化品牌作为主要宣传内容,在中国文化报、浙江日报、浙江文化月刊等媒体和信息刊物做了集中的宣传,并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五)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我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制,建立了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季报、备案和澄清制度等相关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

(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

加强全市系统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积极参与全市《条例》实施6周年系列活动,较好完成了全市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达标、全市公文类信息目录规范化备案达标、全市优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材料评选等活动,进一步营造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信息工作会议等渠道,将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覆盖到局机关各处室和所有局直属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权力清单、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责任清单及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法律、法规和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物局的有关文件,结合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的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物局的权力清单,我局对本局权力清单进一步进行了严格梳理和上报。最终,我局保留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建成的权力事项共201项,涉及的信息量超过1万条。

我局还按时完成在浙江省网上政务(办事)大厅中的33项审批事项共计近3000条信息的梳理、流程再造、修改和上报工作;完成了市本级权力清单中的八类信息和省级新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流程再造和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的工作。

此外,根据市财政部门的统一安排,我局分别于今年7月1日和10月30日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除公文发布外)2267条。2011年以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除公文发布外)5448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权力、人事信息、公开年报、帮助指南等类别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包括丽水市政府网站、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政府公报、《丽水政府信息公开》简报、公共查阅点、行政审批服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窗口、新闻媒体、新闻发布及其他途径。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

1月份,与市政府官方微博合作组织举行“我要上村晚——请到丽水乡村过大年”网络推介活动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官方微博进行了微直播。

(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共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2267条。积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全年共发布文字信息177条,图片40张,在所有直属单位中排名第3。

(三)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

把单位官方微博作为信息公开的新阵地,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微博的更新与发布,2014年,共发布信息1826条。7月份,联络了我市50位市级以上(含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通过丽水网、局官方微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名师寻徒——让非遗传承动起来”网络寻访活动。

(四)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制,新建立了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季报、备案和澄清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4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历年累计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4年度及之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产生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4年度及之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需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二是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惠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不同网络媒体获得信息的途径,最大限度地为民服务。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着重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和下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二是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办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提供更好的服务。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919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26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82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652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12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