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1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市林业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丽水林业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58号,邮编:323000,电话:2173743,电子邮箱:zjlslyxx@126.com)。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能力,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进林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权力清单、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责任清单及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抓好权力清单。今年4月,根据《政府部门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指南》的要求,对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梳理后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共计157项,按职权类别分:行政许可15项、行政处罚87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11项、其它行政权力18项(其中:年检1项、备案3项、其它审批权1项、行政调解3项、行政监督检查7项、其他3项)。经调整梳理,保留66项、下放48项、整合16项、取消18项(其中转为事中事后监管1项)、共性权力6项、由财政统一列入清单3项,现已上发到阳光工程网站。

二是抓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林业网公开了我局的财政预算、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清单。

三是抓好政府服务网。在政府服务网上开设四项便民服务事项,分别为:场馆设施类的“白云森林公园”、三农服务类的“林业科技推广”和“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检疫”,以及其他类的“负氧离子监测”,使各项工作更加贴近群众,便利群众,服务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我局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9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58件,公开信息187条,微博124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人事信息、公开年报、帮助指南等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市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丽水林业网、局公共查阅点及其他途径。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

7月,林远副局长参加了由市政府组织的电视问政活动,积极回应了百姓提出的热点问题,加强了政民互动,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排忧解难。

(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下发了丽林〔2013〕141号文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项旭平局长担任组长,林建春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日常工作有专人抓、专人管。

二是确保政府信息工作层层抓落实。明确了责任处室、责任人,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处室(单位)的年度考核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工作业务指导。5月,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保密制度落实等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局属单位办公室主任,就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学习培训。

(三)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

12月,我局与市政府开展了“湿地专题”的微博活动,宣传了湿地的生态功能、重要性以及人类与湿地和谐共处的关系等知识,有效的提高了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同时,我局每周在官方微博上及时播报各地负氧离子监测情况,发布各地最新工作动态及政策信息,通过微博这一新渠道,较好的发挥了林业为网民答疑、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解决实际难题的作用。

(四)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12项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台帐建立等职责与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按照年初政府信息年报工作思路,制定《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一级抓一级,着重加强对局属单位和各处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规范落实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根据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六周年系列活动中关于全市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达标要求,我局和协同办公系统开发小组对接后,在原有的拟稿单上对拟稿、审核环节进行修改并设置公开属性签署栏,将签署公开属性作为公文签发流程的前置条件。对没有签署公开属性的文件,一律不进入下一个办理流程。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情况:2014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件。

(二)处理情况:具体操作中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信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及时快速更新难度较大。政府信息涉及面多量大,由于办公室人手较少,从事专职信息公开人员不多,有些重要信息就很难按要求及时快速的更新。

(二)公开尺度难以掌握。尽管我们明确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但具体到各部门各单位,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有些信息是群众想知道的,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只能部分公开,对应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

(三)信息化人员专业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管理与维护工作非常重要,技术性要求高,信息化人员专业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处室(单位)梳理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达到政府要求。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三是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开设好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畅通链接,建立与社会和公众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丽水林业网、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投入,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努力达到预期效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顺利实施。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单位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489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5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29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4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244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人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