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丽水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1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丽水市体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及丽水市体育局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体育局办公室联系(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19楼,邮编:323000,电话:2090786,电子邮箱:lsstyj@163.com)。

一、概述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

2014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六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和《丽水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相关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公开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全年对本单位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对公开目录和公开范围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并不断细化,便于实际工作中遵循。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认真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定期更新,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的更新、发布以及定期向市档案馆报送政府信息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局认真做好“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目前按照政务服务网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公开便民服务事项2项,行政审批权力3项。

(二)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4条.

(三)主要包括规划纲要、计划总结、政策文件、工作动态、通知文件、人事信息等类别。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政府网站群、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简报、公共查阅点、新闻发布及其他途径。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在丽水市门户网站共公布政务文字信息62条,图文信息35条,在所有市直机关中排名第13位。

(二)主动开放丽水市体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全年发布信息121条。

(三)坚持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不散,工作人员及时调整和补充,做好工作交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未接到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累计,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累计,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主动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的融合尚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需进一步日常化、常态化;信息公开目录需要进一步细化、优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工作也需继续加强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实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信息公开的工作情况逐项对照检查,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附表

                            丽水市体育局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