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市金融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金融办综合管理处联系(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430室,邮编:323000,电话:2090822,电子邮箱:lssjrb@163.com)。
一、概述
2014年度,我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要求,在市公开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扎实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更新,及时回复群众留言、来信,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基础性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一)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重新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员,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予以明确,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发了本单位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每季度对完成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二)完善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
结合市政府开展的《条例》实施六周年活动要求,严格落实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和公文类信息目录规范化备案工作,参考公文起草程序规范化视频教程,先后两次对本办公文发文流程进行了修改完善,将设置公开属性标识作为发文拟稿的前置条件,对没有签署公开属性的文件,一律不得进审核流程;及时调整公开属性标识权限,在综合处审核环节增设了公开属性意见栏,并要求对处室审核人和分管领导对公开属性进行审核确认;成文后对主动公开的文件标注“(此件公开发布)”字样,通过层层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同时要求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规范化备案工作。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完善并印发了《丽水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丽水市金融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丽水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丽水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季报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丽水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丽水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制度》、《丽水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制度》等7项规定。
(三)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
一是加强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按照全省“三张清单一张网” 建设和我市权力清单编制进度要求,及时梳理上报部门权力清单,共梳理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9项,及时修改完善政务信息网相关内容,对行政权力事项内容和运行流程及时公布和调整,增加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二是全面完成了部门责任清单的梳理上报工作,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三是稳步推进人事、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单位人事招聘、调整、变动信息和政府采购信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为下步预决算公开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四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单位门户网站、单位微博、报刊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凡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和信息均在第一时间内公布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2014年度,共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的信息数108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规划计划4条、政策文件10条、业务工作79条、区域金融8条、人事信息3条,公开年报1条);发布微博1000余条,被评论或转播600余条;丽水日报专版宣传3次。
(四)加强日常运行管理,严把信息安全关
确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网站日常管理,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2014年度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我办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35条。在公开发布的信息中,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事件;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上季度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落实;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适时编制更新公文类信息目录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本单位网站公布;积极参加了信息公开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熟悉掌握报送要求,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信息及季度信息公开报表。此外,组织全办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单位实际,制作了政府公开培训教材,加深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单位梳理出部门权力清单9项,共性权力事项8项,部门责任清单13大项,均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
(二)2014年度,本单位共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的信息数108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规划计划4条、政策文件10条、业务工作79条、区域金融8条、人事信息3条,公开年报1条);发布微博1000余条,被评论或转播600余条;丽水日报专版宣传3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先后4次通过《丽水日报》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系列宣传、资本市场业务专版和企业股改挂牌上市系列报道,加大对民众金融知识的普及。
(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单位门户开设资本市场信息专栏、群众路线教育专栏。
(三)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继续通过市金融办微发布社会热点和关切的信息,并设立“金山资本”微信公众账号,扩大资本市场业务宣传与服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4年度本部门收到依申请公开平台申请数量1件,申请主体为个人,历年累计数1件,涉及内容为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
(二)处理情况:我办及时对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进行处理,并已于15内答复申请人。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无收费事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办存在人少事多,工作职能较广,信息量大,信息挖掘提炼不够及时到位等问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步我办将进一步发挥各处室及县(市、区)金融办系统人员力量,充实信息员队伍,使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8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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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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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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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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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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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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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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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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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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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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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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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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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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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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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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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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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