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度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091215,电子邮箱:lsrlsb@163.com)。

一、概述

(一)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到位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通过丽水市政府网和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公开了包括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63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确认 20 项、其他行政权力 23 项、审核转报11项等共139项行政权力以及对应的法律依据。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3月20日在局网站对我局2015年的财政预算情况进行了公开;10月30在局网站对我局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公开。同时,按要求及时公开 “三公”经费。

3.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主动公开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及扩面情况、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涉及社会保障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机构、收费标准等主动发布在我局阳光政务平台。二是完善信息公开查询点,利用社保大厅电子显示屏定期公开发布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启用12333热线电话机网上办事大厅对各类数据进行整合,提供养老、医疗、社会保障卡等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险业务查询及自助服务。

4.就业信息公开情况。通过网站、官方微信、单位宣传栏和电子屏、报纸、电台等形式主动公开就业信息。一是主动公开就业创业政策,包括政策原文、政策解读、政策问答、办事指南、政策实施情况等。如公开普通高校毕业生见训练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补贴、租房补贴的信息以及享受人员名单。二是主动公开职业培训信息,包括职业培训计划、职业培训活动、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等。三是主动公开创业引导信息。包括创业导师团、创业项目库、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典型人特、创业大赛等。四是主动公开人力交流信息。包括招聘会活动、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校企合作等。截至2015年10月,已在丽水市就业创业网主动公开信息150余条,“丽水就业”官方微信主动公开信息96条,报纸、电台主动公开信息3条。

(二)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全面规范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严格落实了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目前,已主动公开信息1150条。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一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目前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二是继续加强网评员和舆情员队伍建设,对突发或相关的网络舆情进行正面引导,消除不实传言。目前全局已有网评员17人。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丽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丽水人社”微博、“丽水人才”微信公众号、“12333”服务热线等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电台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三)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确保公开程序和操作到位

截至目前,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件3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同意公开答复2件,均已按时办结。

(四)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机制执行到位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公开工作。对本局政府信息定期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职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依法依规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情审查、全面审查和依法审查”的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度,我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改开信息共计3887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372条,政务微博公开2278条,政务微信公开142条,其他方式公开9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主要类别为政策文件、政务动态、财政信息、统计数据、公告公示、人事信息等6类。重点全面公开涉及社会保障的民生信息:一是基本养老金、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有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的最新标准;二是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政策依据和最新费率标准。同时,深入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就业创业信息及人才开发和人才服务信息的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1.通过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公开信息。

3.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信息。

4.其他途径:通过公告栏、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5年,共收到3件公民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2件。内容涉及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情况、特殊病门诊相关政策文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同意公开答复1件,答复率100%。2009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受理由公民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

(二)处理情况:包括已答复件数、待答复件数;已答复中“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件数、“同意公开”的件数、“同意部分公开”的件数、“不予公开”的件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件数及在“不予公开”中所占比重。截至目前,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已答复,答复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同意公开答复2件。2009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受理由公民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均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人员的配备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人员的素养需要培训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16年我局将继续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考核促进重视。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单项列入年终综合考核,促进各处室、各单位进一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大培训提高素养,促进全市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更得力,依申请公开处理更得体。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市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xls